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展示活动、 “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3-19 | 浏览次数: 491 |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团师委〔2019〕6号
“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各类志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展示活动、“十佳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志愿服务示范项目
1.申报条件
提名项目为上一届十佳项目大赛前15名,申报创建当年项目正在实施,且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2年。
2.活动流程
(1)项目验收(3月15日)
选拔上一届前15名项目进行提名,验收申报材料。
(2)项目交流(3月27日)
组织入选项目负责人就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交流,相互学习。
(3)项目展示(3月30日)
组织入选项目进行集中性展示,展示需呈现项目成果及特色。
(4)项目提升(4月下旬)
邀请专家及专业评委,为项目提供针对性指导,提升项目。
(二)十佳志愿者
1.参评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2.参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校期间未有过任何处分。
(2)参评年度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全部合格。
(3)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有长期志愿服务经历,积极参加校内外青年志愿者组织及校内各公益类学生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大型赛会服务、无偿献血、支教及助老扶幼、阳光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4)在志愿汇系统中为注册用户,并加入“福建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团队”。2018年3月1日-2019年3月1日志愿服务时长(包含信用时长、荣誉时长)不少于60小时。
(5)具备较强的志愿服务项目创新能力和志愿服务队伍组织管理能力。
3.评选程序
(1)报名(3月15日-3月18日)
1.学院、公益社团推荐: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2-3名,公益社团推荐1名。
2.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自主申报,由各学院汇总。
(2)初选(3月23日-3月25日)
由校团委审核参选志愿者的申报材料,选出20人进入决选,并进行公示。
(3)决选(4月13日)
由校团委组织志愿服务专家组成评审团,根据参评志愿者整体服务经历和现场汇报表现评选出十佳志愿者,并进行公示。
二、材料报送
(一)志愿服务示范项目递交材料
《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十佳志愿者递交材料
《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申请表》(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汇总表》(附件3)、2000字事迹材料、志愿服务照片5张、相关证书证明、志愿汇时长证明截图(公益社团推荐需盖校社联公章)。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纸质材料递交时间截止3月18日,送至旗山校区行政楼附属楼201校青协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校青协邮箱:fjsdqx@163.com。
三、表彰方法
入选“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将进行集中展示并提供专业指导。 “十佳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于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四、联系方式
谢静杨(师):22867317
叶卉雯(生):18850130689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示范项目申报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申请表》
3.《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汇总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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