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青春向党 奋斗强国”团支部立项中期检查与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 3209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青春向党 奋斗强国”团支部立项活动的通知团师委202122号)文件要求,校各团支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立项活动。为推进工作开展,做好展示交流,现将中期检查与评比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

   (本科生百佳团支部立项评选

   (二)研究生、学生社团团支部立项评选(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评优数量)

二、时间推进

   (一)学院中期检查、择优推选:12月8日-12月10日

   (二)学校组织评审:12月11日、12日

   (三)结果公布:12月15日

    三、中期考核内容

   (一)团支部立项实施情况。团支部是否有按照立项计划书实施开展,重点考核“云分享”的成效及寻访“青典型”、开展“微团课”的实施情况;团支部成员的参与情况。

(二)团支部立项开展的思想性。团支部立项是否有结合2021年10月、11月“一月一主题”活动开展,是否都有效落实。

(三)团支部立项活动与“星级团支部”建设的结合度。活动开展是否均有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布开展。原则上,所有推荐校级本科生百佳团支部的“星级团支部”认定至少在“三星级”及其以上,本科生一年级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认定至少在“达标团支部”及其以上。

    四、评比标准

(一)立项特色:主题鲜明、影响正面、形式新颖、富于创新,体现精神风貌,有较好教育意义,云分享创作有具体实践成果;

(二)实施有效:立项项目有序、有特色,组织有序、载体创新、团支部成员参与热情高“青典型”寻访及“微团课”开展至少完成一项且后续策划完整

(三)宣传广泛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有丰富的图文报道、产生良性影响,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五、名额分配

   (一)本科生百佳团支部立项

各学院开展中期考核,并按照名额分配(附件1),推荐“直荐”与“参评”两个部分的团支部到学校进行总评。

1)本次评选中2018级本科生团支部立项不作为参评对象。根据各学院2019、2020、2021级本科生团支部数量核算,不足15个团支部的学院直荐2个本科生团支部立项成为校本科生百佳团支部,另荐2个本科生团支部立项参评;15个以上(包含15个)团支部的学院直荐3个团支部立项,另荐4个本科生团支部立项参评。直报共计64佳立项。

2)校团委将从“另荐”参评的团支部立项中评选出36佳立项。

(二)研究生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支部立项

各学院根据团支部实际开展情况,按照有特色、有影响的基本原则进行择优推荐。原则上,研究生团支部各学院推荐1个参评,学生社团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参评。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团委汇总学院推优支部信息,电子版材料附件23)以及参评团支部的佐证材料电子版请于12月8日(星期三)前统一将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jsdtwzzb@163.com;纸质版(盖章)材料附件23)请于12月10日前交至校团委312组织部办公室

七、奖励措施

校团委综合评审出校“本科生百佳团支部立项”“研究生优秀团支部立项”“学生社团优秀团支部立项”后,每个支部给予300元项目资助。

 

     附件:附件.docx

          1.2021-2022学年校团支部立项中期评比推荐数量分配表

2.2021-2022学年优秀团支部立项推荐信息汇总表

3.2021-2022学年优秀团支部立项申报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