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校园辩论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3-14 | 浏览次数: 382 |
团师委〔2017〕8号
|
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校园辩论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育大学校园的思辨精神,增强青年学生的演辩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推进高水平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七届校园辩论赛。相关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青年通讯社
二、活动对象: 在读研究生、本科生
(一)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由1位领队与8位辩手组成。领队为本次活动学院的负责人,可以由辩手兼任。
(二) 辩手应为我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每场比赛,上场的四位辩手中,最多可有一名研究生,至少有一名2016级本科生。
三、活动时间:2017年3月—4月。
四、辩题:
初赛第一轮辩题:正方:言胜于行
反方:行胜于言
初赛第二轮、复赛、决赛辩题,在初赛第一轮后公布。
五、赛制:采用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传统赛制(附件1)。
六、赛程:
(一)报名:
请有意参赛的学院于3月17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sdqts@163.com(命名格式:XX学院辩论赛报名表),并将纸质版交至旗山校区榕苑6架空层校青通办公室(晚19点至21点之间)或仓山校区高区2五楼青通办公室(晚19点至21点之间)。
(二)抽签:
1.请报名参赛的队伍领队于3月18日上午10:00,参加领队会议,并进行分组抽签,地点另行通知。无法到场的领队需请假,并指定一位辩手参加。迟到15分钟以上者,将由组委会代为抽签。
2.若报名队伍为偶数,则按照抽签决定对阵双方及正反立场。
3.若参赛队伍为奇数,则根据报名学院中,上一届校园辩论赛名次最靠前的一支队伍直接进入复赛。
初赛:3月26日、4月9日
1.若参赛队伍为偶数,则取前八名进入决赛。
若出现两支或多支队伍并列第八,则由评委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队伍晋级复赛。
2.若参赛队伍为奇数,根据抽签决定对阵双方,两场评委综合评分的平均分前七名的队伍进入复赛。
若出现两支或多支队伍并列第七,则由评委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队伍晋级复赛。
(四)复赛:时间待定
进入前八的队伍重新抽签决定对阵双方,取评委综合评分前四的队伍进入决赛(若出现两支或多支队伍并列第四,初赛平均成绩高者优先晋级;如初赛成绩也相同,则通过评委投票决定晋级队伍)。
(五)决赛:时间待定
决赛对阵顺序按照复赛成绩高低排列。复赛成绩第一对阵第四,第二对阵第三;名次奇数为正方,偶数为反方。根据现场评委打分,决出比赛最终名次。
决赛现场,将组织未进入决赛队伍中的优秀辩手组队,进行一场表演赛。
七、评判依据
(一)评判分团体得分和个人得分两部分。
(二)团体得分由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为该队的综合表现分。单场分数高者取胜。
(三)最佳辩手:综合决赛四支队伍,所有辩手的个人成绩排名最高者为最佳辩手。
(四)优秀辩手:进入决赛四支队伍中,获最佳辩手队伍中的个人成绩第二名;以及另外三支队伍中,各队个人成绩最高的辩手,将评为优秀辩手。
八、奖项设置
(一)团队奖:设冠军、亚军、季军、殿军各一支。
(二)个人奖:设最佳辩手一名,优秀辩手四名。
九、有关事项
(一)具体赛程更新请关注“福师大小葵”,微信公众号“fjsdtw”。
(二)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校青年通讯社。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黄佳淑(师),0591-22867301。
林安琪(生),15959186767。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团委微信 | 团委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