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校第二届大学生公益创业竞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9-25 | 浏览次数: 520 |
关于举办校第二届大学生公益创业
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选送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的“创青春”竞赛,现决定举办校首届大学生公益创业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7年10月—2018年4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中心
三、参赛范围及形式
(一)校本部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参赛作品在负责人所属学院进行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3人,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
四、作品要求
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
(二)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
(三)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五、实施步骤
(一)初赛(2017年10月—12月)
各学院自行组织院级比赛并于12月20日前将电子版的项目计划书、项目申报书(附件1)以及学院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校团委科技部邮箱fjsdtwkjb@163.com。校团委将组织初赛,确定10件决赛作品。
(二)决赛(2018年1月—3月)
参加决赛团队将修改、提升后的项目计划书(一式3份,A4纸打印)报送至校团委科技部,并将电子版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发送至校团委科技部邮箱。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计划书的公益性、创业型和实践性进行评审,最后确定获奖作品。
六、赛事奖励
(一)竞赛设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分别颁发奖金800元、500元和300元。
(二)获奖作品择优推荐参加2018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竞赛。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许南(师) 22867312
邹茂(生)18750719963
附件:1.作品申报书
2.作品汇总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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