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委托部分高校组织开展福建省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11-12-13 浏览次数: 321

关于委托部分高校组织开展福建省青年

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函

 

各设区市团委,有关高校团委,省直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经团省委学校部研究,决定委托部分高校组织开展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 试点工作期限:20121-6月;

2. 试点高校名单: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黎明职业大学、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3. 请相关高校在活动中务必最大限度保证学生参与的覆盖面,并对方案中的各块任务提出合适的量化指标,以工作总结的形式反馈至团省委学校部;

4. 请相关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方案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部署,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学生进基层工作,并及时报送其他相关材料。

专此致函,请予支持!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街花园里1号 团省委学校部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丁斯婷、高 斌、叶兆杰、陈 娴、黄 冠

    话:0591-87531410

    真:0591-87555234

电子邮箱:tswxxb001@163.com

 

附件:

 附件1福建省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方案.doc

附件2福建省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统计表.doc

附件3厦门大学青年学生进基层工作经验总结.doc

附件4武夷学院青年学生进基层工作经验总结.doc

附件5三明市青年学生进基层工作经验总结.doc

 

 

 

 

福建团省委学校部

20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