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部分高校组织开展福建省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函 |
发布时间:2011-12-13 | 浏览次数: 321 |
关于委托部分高校组织开展福建省青年
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函
各设区市团委,有关高校团委,省直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经团省委学校部研究,决定委托部分高校组织开展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 试点工作期限:2012年1月-6月;
2. 试点高校名单: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黎明职业大学、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3. 请相关高校在活动中务必最大限度保证学生参与的覆盖面,并对方案中的各块任务提出合适的量化指标,以工作总结的形式反馈至团省委学校部;
4. 请相关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方案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部署,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学生进基层工作,并及时报送其他相关材料。
专此致函,请予支持!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街花园里1号 团省委学校部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丁斯婷、高 斌、叶兆杰、陈 娴、黄 冠
电 话:0591-87531410
传 真:0591-87555234
电子邮箱:tswxxb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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