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认真总结我校共青团权益工作的优秀经验,切实维护广大青年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其健康成长,全面推进学校共青团权益工作。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关于征集出版福建共青团权益工作案例的通知》(团闽委办〔2013〕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征集共青团权益工作优秀案例,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类型
整体案例和个体案例
二、征集范围
围绕履行维护青年学生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而组织实施或开展的项目、品牌、活动、服务及其个案等。建议主要从以下角度进行整理报送:
1.整体案例:所有涉及青年学生权益工作的项目、品牌、活动、服务等,比如面对面、12355、未成年保护与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宣传、理论研究等,可就某一角度进行科学分析研究,形成整体案例。案例建议可参考附件3。
2.个体案例:所有共青团帮助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个体工作案例,比如在实施12355等项目过程中完成的个体案例,也可包括学校共青团组织建设的常态化心理辅导、网络思政教育模式,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个体案例。案例建议可参考附件4。
三、征集原则
1.真实性:所有案例都必须真实可靠,材料齐全,突出过程和细节,禁止弄虚作假。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所征集到的案例真实有效。
2.创新性:要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发挥我校在维护青年学生合法权益、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突出优势,良好把握成立青年联合会的有利时机,充分结合各自学院的特点,将有一定学术性、创新性的案例报送上来,对于受到有关媒体报道的案例,学校将重点考虑,并优先将其推荐到团省委。
3.代表性:要突出案例的代表性和独特价值,学校将重点遴选对其他学校共青团权益工作有较高借鉴意义和积极推动作用的案例。
四、案例写作规范格式要求
1.案例篇幅为2000字左右,一般不超过3000字。
2.案例一律使用A4纸排版;上、下、左、右的页边距分别为2、2、3、2(单位:厘米);
3.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居中;副标题使用仿宋小三字号,居右;单位使用楷体小四号字,居中;
4.正文使用仿宋四号字,固定行距23磅;正文内一级标题使用黑体小三号字,二、三级标题使用仿宋四号字。文内注释使用脚注,小四号楷体。
五、相关要求
1.各个学院根据近年来在共青团组织维护青少年权益方面的工作进行有效总结,形成案例汇报材料,每个学院上报一例。
2.各学院案例请于8月15日之前发送到:457520552@qq.com,以“某某学院青少年维权案例”命名发送。
3.为便于案例的报送与修订,请各学院指定一位主要学生干部负责此事,并将该生的姓名与联系方式于8月1日前,以短信形式报送到:13514081075。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校团委将在学院案例中择优选报至团省委;此外各学院汇总案例将于9月形成汇编材料,便于工作交流。
六、联系人
刘晓晖老师:22867310 耿品同学:13514081075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关于征集出版福建共青团权益工作案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