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十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浏览次数: 497

团师委〔2018〕12

关于举办第十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丰富我校研究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研究生的艺术素养,展示我校研究生积极创新、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届研究生佳歌手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音乐学院主修声乐相关专业学生、往届十佳歌手除外)

三、时间地点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复活赛、决赛个阶段。

(一)初赛:3月31日,地点:旗山校区学生之家、仓山校区团委办公室(15号宿舍楼1层)

(二)复赛:4月14日,地点:仓山高区2#五楼文体活动中心

(三)复活赛:4月15日开始至决赛前,网络投票

(四)决赛:5月上旬,地点:旗山校区共青团广场

具体时间及地点,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线上报名及现场报名

(一)线上报名: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328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在线进行报名,或通过新浪微博查看“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会”,获取置顶博文填写信息完成报名。

(二)现场报名:初赛当天于比赛现场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

五、比赛流程

(一)初赛

选手按照赛前抽签的顺序依次进行2分钟以内的清唱,由三位评委进行打分,分数排名前三十的选手进入复赛。有本人原创歌曲的选手可直接进入复赛,亦可参与首届校园原创歌曲大赛,详见附件1,2)

(二)复赛

选手依次进行四分钟内的演唱(带伴奏),由专业评委进行打分,分数排名前十的选手进入决赛。

(三)复活赛

复赛淘汰的十八位选手进入复活赛,通过网络投票,按照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选出三位选手复活成功,进入决赛。

(四)决赛

根据评委评分,评出第十届研究生校园十佳歌手,并角逐产生冠、亚、季军。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形式可为单人演唱或组合形式(组合人数不超过五人)。

(二)选手选择一种方式报名即可,避免重复报名。

(三)自复赛起,请选手自备伴奏带,并按通知在赛前将伴奏带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如有现场乐器伴奏,请事先与工作人员沟通。

(四)参赛歌曲应健康向上、青春励志、传递正能量。

(五)演唱方法不限,如配以舞蹈、原创音乐等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将酌情加分。

(六)赛程尚待调整,具体事项以校研会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校研会所有。

七、奖项设置

校园十佳歌手(含冠、亚、季军),奖励冠军500元,亚军、季军300元,其余十佳歌手200元,并颁发相应证书。

单项奖:通过“福师大小葵”微信公众平台投票产生最具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潜力奖,颁发相应证书。

八、联系人

唐淑慧18359102010

鹿青松15210716728

  

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报名表二维码

(请用微信扫描并填写)

附件:1.首届校园原创歌曲大赛活动方案.docx

2.首届校园原创歌曲大赛报名表.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