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浏览次数:695

各学院研究生会: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增强大学生的身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各学院研究生之间的交流,活跃研究生的校园体育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届研究生羽毛球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二、参赛单位:

各学院研究生代表队

三、比赛时间:

4月13日-14日

四、比赛地点:

旗山校区体训馆室内羽毛球场

五、参赛办法

(一)比赛项目:本次比赛设男单、男双、女单、女双、混双五个项目。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名,领队1名,选派男双、女双、混双各1队(每队人数不得超过4人),男单、女单各1队(每队人数不得超过2人),每人只限报一个项目。

(二)报名:以学院为单位,各队需在4月1日下午14:30—17:00提交纸质版报名表(详见附件2)。仓山校区参赛队交至15号宿舍楼1层校团委办公室;旗山校区参赛队交至校团委二楼校研会办公室205;电子版报名表请于4月1日17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015539038@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在校研究生,国家注册运动员及退役未满5年的运动员不得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在比赛期间如果出现相关身体问题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各学院必须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负责,主办单位负责审核资格,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不得补报。

(四)冒名顶替参赛,弄虚作假者,以比赛名次列末位处理。对于有打默契球情况的队伍,经仲裁委员会裁定,如认为确实违反体育道德,将取消两队比赛资格,比赛名次列最后。

(五)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羽毛球比赛规则,详见附件1。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单项奖:单项竞赛按《羽毛球竞赛规则》排列名次,取前4名颁发奖状,按5、3、2、1记分,并奖励第1名300元、第2名200元、第3名100元。比赛将评选优秀裁判、视线员若干名,颁发奖状。

(二)团体奖:将根据各参赛学院获奖总成绩,评定奖励前6名,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参赛,做到尊重比赛、尊重对手、尊重裁判,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并组织好后勤工作及啦啦队,文明比赛、文明助威,充分展现各学院研究生风采。

(二)如有特殊情况,比赛顺延,另行通知。

八、未尽事宜,请联系:何艳,17850393309;

王勇,15980202656。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docx

2.福建师范大学第十二届羽毛球比赛报名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