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实践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支教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次数: 1151


各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新时代小学体育美育改革发展,解决城边村子女的素质教育问题,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支教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路阳光 青春支教”

二、活动概况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中心

(二)参与对象: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

每周三、周四下午

(四)活动地点:闽侯县蔗洲小学、高新区第一中心小学旗山分校

(五)课程类型: 以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等第二课堂教学为主

三、报名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理想信念坚定。大学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在音乐、美术、体育、心理教育等方面有一定的能力和经验。相关学科师范专业学生、研究生,获得过相关学科奖项者优先考虑。

(三)诚实守信,热情耐心,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需配合学校方及小学方总体的安排。

四、招募流程

(一)材料收集:各学院负责收集《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支教志愿者报名表》(附件1)和《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支教志愿者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24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资料按“学院+阳光支教报名”的格式发送至校青年志愿者工作中心邮箱fjsdqx@163.com。

(二)审核面试:校青年志愿者工作中心进行材料初审,并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需进行片段教学并准备教案(附件3)。

(三)分组培训:校青年志愿者工作中心按照课程特点与个人特长对志愿者进行分组并培训相关课程。

五、志愿者行为管理规范

(一)志愿者通过面试后即正式加入阳光支教活动,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活动或者退出志愿者行列;

(二)志愿者在活动过程中,听从校青年志愿者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安排,以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出现问题及时寻找工作人员解决

(三)志愿者在活动进行过程中,若需临时离队等特殊情况,需告知工作人员,做好工作的交接方可离队。

(四)志愿者在上课前,务必对学生进行点名考勤,出现缺勤等情况应及时向小学方负责老师反馈

(五)志愿者在授课期间,非必要情况下严禁使用手机。

六、活动联系人

谢静杨(师):0591-22867317

朱俊霖(生):18558760919

杨梦扬(生):18132323910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支教志愿者报名表附件1.docx

2.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支教志愿者报名汇总表附件2.docx

3.福建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阳光支教活动志愿者教案附件3.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