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5-10 | 浏览次数: 1292 |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加强校学生委员会队伍建设,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决定开展校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岗位
主席团6名。其中,1名副主席由仓山校区同学担任;1名副主席采取席位制,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担任,选举办法另行发布。
二、选举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民主选举
三、选举条件
(一)参选人须为我校2016级在校本科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三)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执行议事能力;
(四)学习优秀,能够合理地分配学习和工作时间;
(五)踏实肯干,作风扎实,团结同学,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六)具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候选人现任职务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1.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2.院级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3.年级主席团;4.班长、团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5.近两届校“青马工程”骨干培训班成员。
(七)有如下情况者,原则上不具备候选人条件:1.在校期间有任意一门课重修者;2.受到学校处分者。
四、工作委员会
(一)考核委员会
由校学生会秘书长、现任校学生会主席团组成。
(二)选举委员会
由现任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
五、选举程序
(一)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
1.意向参选的同学向所属推荐单位自主报名(推荐单位由校学生会和23个学院学生会组成);
2.由推荐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从符合条件的报名同学中投票产生本推荐单位推选的参选人1-2名;
3.参选人材料(含《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申请表》、盖院章的成绩证明、学生会工作设想、生活照)由所在推荐单位汇总,于5月16日17:00前,纸质版交至校团委组织部104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tw@fjnu.edu.cn。
(二)资格审查和能力考核
1.考核委员会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
3.结合笔试和面试成绩,考核委员会向选举委员会推荐不少于8名预备候选人。
(三)群众考察和征求意见
1.选举委员会面向预备候选人的辅导员、所在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班级同学进行群众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校学生会就预备候选人群众考察意见向校团委征求意见;
3.在充分考察、酝酿的基础上,选举委员会表决产生候选人。
(四)现场选举
1.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校学生代表会议,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2.学生代表会议的代表由各推荐单位的5名学生代表(含推荐单位的学生会主席)组成,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充分考虑年级、专业、性别等因素;
3.主席团成员经工作实践考核,并向校团委征求意见后,投票产生常务副主席并确认各成员分工。
六、选举监督
所有我校同学均可对候选人的行为进行监督,若有舞弊、贿选等行为发生,可向组委会举报,查实后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七、联系人
校学生会秘书长:许南,22867312。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竞选报名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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