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月
志愿者风采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组织引导广大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决定举办“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参与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所有在校学生
三、活动主题
雷锋精神促成长 志愿服务伴我行
四、活动时间
2016年3月-4月
五、报名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者于3月30日前向学院青协提交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另附志愿服务照片一张。
2.学院审核。院青协负责收集上交申请表后,进行认真的审批与讨论,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志愿者,并将相关材料在4月1日之前提交给校青协。学院及公益社团有推荐权,每个学院至少推荐3名(协和学院推荐6名),公益社团推荐1名。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青协要做好本学院志愿者的报名与推荐工作,并严格把关。推荐志愿者候选人的方式,可以由学院自行决定。
(2)各学院需在4月1日21:00之前将本学院志愿者参加志愿者风采大赛的报名汇总表(注明推荐候选人)(详见附件2)、参赛选手个人报名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发送到校青协邮箱fjsdqx@163.com。
六、评选流程
1.海选(4月2日—4月12日)
根据参赛选手个人报名信息,由校青协组成“十佳志愿者资料审核小组”审核参选志愿者的资料,选出三十人进入复选。
筛选依据:
(1)热爱志愿服务事业;
(2)有丰富的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经历,在无偿献血,造血肝细胞捐献,大型展会,大型运动会等任一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过突出贡献;
(3)具备较强的志愿服务项目创新能力和志愿服务队伍组织管理能力;
(4)具备较强的模范作用,以及广泛的影响力。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进程中做出过突出贡献和成绩,并得到服务对象及周围师生的普遍赞誉。
2.复赛(4月13日)
采用参赛者日常表现(服务时长、服务经历、志愿理念、志愿服务影响力)和复选现场个人介绍及志愿风采演说表现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选(面试分数和日常表现比例为4:6)最终由评委选出十五人进入决选,并进行名单公示。
3.决赛(4月24日)
以志愿者演讲为主,学院代表推荐发言(学院代表由学院自行指定)为辅的形式展开。志愿者展示时间必须控制在5分钟以内,展示结束后由学院代表进行2分钟的现场发言环节。最终由评委评选出十佳志愿者。
七、注意事项
1.参赛者顺序由抽签决定。若参赛选手迟到或未到场抽签,则视为自动接受主办方顺序安排。
2.请提前拷贝PPT等电子版展示材料。
八、奖项设置
被评选为校十佳志愿者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九、有关事项
1.本活动及其它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福建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2.未尽事宜,请联系:谢静杨(老师),电话:22867317;
明天(同学),电话:18850147717。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