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团籍注册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现将《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团籍注册的通知》发给他们。通知如下:
一、非新生年级团员
按照团章要求,对于在过去一年中思想意识端正,严格遵守纪律,积极履行团员义务的团员青年,团组织应予以注册。各学院团委要对本学院的团员青年进行资格审定,对表现合格的团员青年的《团员证》进行盖章注册。
年满28周岁团员,可以不再进行注册。
二、新生年级团员
各学院对2021年入学新生的团籍档案要进行严格审定。主要是审核《团员证》《入团志愿书》两份材料。如果两份材料齐全,“入团时间”明确的,给予在《团员证》上盖章注册。
下述情况,请对“团员资质”进行再确认,暂缓注册:
(一)团员材料缺失
1.《入团志愿书》有,《团员证》缺失的。对于其《入团志愿书》审定,符合规范标准,且入团时间明确、程序符合规范的。在校团委统一补办团员证后,回到学院盖章注册。
2.《团员证》齐全,《入团志愿书》丢失,或是信息填写不完整,主要信息缺失的。请该学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团员登记表》。按照表中内容要求,回到原发展学校盖章确认后,再由学院进行审核,并及时进行归档。建议该项工作于9月25日前完成,以便更好进行团情统计。
3.据反映出现《团员证》《入团志愿书》材料齐全,但是信息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如下述:
“入团时间”缺失不明。或“入团申请书填写时间”和“批复入团时间”为同一天。按程序至少要相差一个月。
“入团志愿书”程序记录不全、不完整,存在“完全空白”“只写一句话”“入团过程记录空缺”等情况。该部分学生建议对其“团员”身份不予确认,属于“中学时间违规发展”或是“突击发展”显现,原则上建议在大学期间重新对其发展。
(二)“入团时间”审核说明
“入团时间”为2017年1月之后的,根据最新发展团员规定,该生要有“团员发展编号”,且必须年满14周岁。
如果该生为“2017年1月”后入团,但确认无“团员编号”。请该生回到发展相关中学咨询确认。团员编号位数为12位,由团中央统一下发。团员编号与入团志愿书编号(16位)不同,请注意区分。如果确认2017年1月后发展的无“团员编号”,可以认定为不符合规范发展,建议在大学重新进行发展。
(三)“入团年龄”审核说明
根据团章、少先队章程,年满14周年才能发展成为团员。据反映当前新生中有大部分群体在中学发展成为团员时候未满14周岁。经研究后,考虑到存在“中学团委对于优秀的少先队员进行提前吸收与发展的情况”,现对这部分同学的“入团年龄”审核放宽至12周岁。
三、其他未尽事宜、特殊情况,请及时汇总。通过学院团委向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咨询。
校团委组织部联系方式:22867318,17396517763
联系邮箱:fjsdtwzzb@163.com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团员登记表
福建师范大学团员登记表(此表请双面打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