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师范大学第五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校团委、校学生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福建师范大学第五届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团师委〔2015〕38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评委会初选、网络投票和校团委机关会议的评审,拟确定蔡小敏(协和学院)、李云凯(闽南科技学院)、曾川(公共管理学院)、李珍(社会历史学院)、陈森霖(法学院)、严逸(法学院)、 廖永跃(生命科学学院)、杨赛钦(教育学院)、扎西曲珍(化学与化工学院)、刘锦华(文学院)十名同学为第五届福建师范大学“自强之星”;拟确定洪少真(人民武装学院)、吴文刚(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刘合娇(体育科学学院)、郭鹏飞(经济学院)、颜美娟(外国语学院)、金姚(文学院)、左传东(物理与能源学院)、陈锦(外国语学院)、黄燕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九名同学获得第五届福建师范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0日-12月12日
监督电话:22867317(校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