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3-16 | 浏览次数: 497 |
团师委〔2018〕12号
关于举办第十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丰富我校研究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研究生的艺术素养,展示我校研究生积极创新、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音乐学院主修声乐相关专业学生、往届十佳歌手除外)
三、时间地点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复活赛、决赛四个阶段。
(一)初赛:3月31日,地点:旗山校区学生之家、仓山校区团委办公室(15号宿舍楼1层)。
(二)复赛:4月14日,地点:仓山高区2#五楼文体活动中心。
(三)复活赛:4月15日开始至决赛前,网络投票
(四)决赛:5月上旬,地点:旗山校区共青团广场。
具体时间及地点,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线上报名及现场报名
(一)线上报名: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3月28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在线进行报名,或通过新浪微博查看“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会”,获取置顶博文填写信息完成报名。
(二)现场报名:初赛当天于比赛现场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
五、比赛流程
(一)初赛
选手按照赛前抽签的顺序依次进行2分钟以内的清唱,由三位评委进行打分,分数排名前三十的选手进入复赛。(有本人原创歌曲的选手可直接进入复赛,亦可参与首届校园原创歌曲大赛,详见附件1,2)
(二)复赛
选手依次进行四分钟内的演唱(带伴奏),由专业评委进行打分,分数排名前十二的选手进入决赛。
(三)复活赛
复赛淘汰的十八位选手进入复活赛,通过网络投票,按照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选出三位选手复活成功,进入决赛。
(四)决赛
根据评委评分,评出第十届研究生校园十佳歌手,并角逐产生冠、亚、季军。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形式可为单人演唱或组合形式(组合人数不超过五人)。
(二)选手选择一种方式报名即可,避免重复报名。
(三)自复赛起,请选手自备伴奏带,并按通知在赛前将伴奏带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如有现场乐器伴奏,请事先与工作人员沟通。
(四)参赛歌曲应健康向上、青春励志、传递正能量。
(五)演唱方法不限,如配以舞蹈、原创音乐等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将酌情加分。
(六)赛程尚待调整,具体事项以校研会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校研会所有。
七、奖项设置
校园十佳歌手(含冠、亚、季军),奖励冠军500元,亚军、季军300元,其余十佳歌手200元,并颁发相应证书。
单项奖:通过“福师大小葵”微信公众平台投票产生最具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潜力奖,颁发相应证书。
八、联系人
唐淑慧:18359102010
鹿青松:15210716728
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报名表二维码
(请用微信扫描并填写)
附件:1.首届校园原创歌曲大赛活动方案.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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