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福建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次数: 8810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福建师范大学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优秀共青团干(标兵)”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校学生会、校级学生组织:

为表彰在全校共青团工作中涌现的杰出代表,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全校广大青年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凝聚全校团员青年投身高水平大学建设,经研究,拟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83月—5月

二、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1.五四红旗团支部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二)先进个人: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好。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健全、班子团结,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团支部工作规程》。做好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支部团员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现象。支部中学生党员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申请入党人数在同年级团支部中排名前列。

2)主题活动好。团支部能够围绕服务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团支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开展“共青团义务星期六”等活动;支部立项活动主题鲜明、成效良好。

3)学风建设好。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普遍良好,考试通过率、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文明宿舍率、体育达标率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排名前列。班级获得集体以及成员获得各类个人荣誉和表彰多。曾入选“免监考班级”的支部优先推荐参评。

4)网络阵地好。支部网络阵地(微博、微信、青年之声、QQ空间等之一)建设有特色,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宣传、团员教育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星级支部创建工作中达标,达到较高星级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2.名额分配

各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团支部分开报送,分别按照两类团支部各自总数的10%推优。不足10个支部的单位可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1.评选条件

1)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2)本科生支部立项活动入选本学年校“百佳”;研究生入选校“三十佳”或是院级立项。

3)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集体奖励。

4)本年度团支部工作有亮点、受到广泛认可,获市级、校级以上媒体报道。

5)团支部在新媒体工作、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开展扎实、特色显著,在全校或学院中具有示范意义。

2.评选名额

1)各学院团委推荐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各1个集体参评。

2)本科生团支部评出10个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单独评出2个团支部;福清分校、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各评出1个团支部。

3)未评上标兵的团支部,均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条件

1)思想意识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行为举止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无违规违纪现象。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等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其中,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且服务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

3)学习成绩好。勤于学习,成绩优秀,2016-2017年获得校级奖学金(含单项奖学金)。2017级新生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在同专业排名前30%。

4)综合素质好。积极参加各项团学活动,主动提升专业水平以及综合素质,在师生中评价较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优异,在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等次原则上“优秀”。

2.评选名额

各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团员分开报送,分别按照两类团员总数的3%推优(本科生2016-2017学年“免监考班级”为5%)。在计算推优名额时,本科生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研究生名额采用“向上取整”方法计算。

(四)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2)上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一项。

3)综合素质优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校职能部门、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院团委组织的各类比赛前三名获得者。

②由政府部门组织或牵头开展的校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者。

③在校级或校级以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或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成绩者。

④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或科研成果通过有关部门鉴定达到省部级及以上水平者。

⑤本学年,通过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认证志愿者时长达60小时。          

2.评选名额

1)各学院团委推荐本科生、研究生团员各1名参评。

2)本科生团员评出9名;研究生团员评出2名;校级学生组织评出1名;福清分校、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各评出1个。

3)未获评标兵的团员均获评“优秀共青团员”。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条件

在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基础上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校、院两级团委、团学组织,团支部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2)思想意识高、组织纪律强,能够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开展工作、踏实肯干、认真好学。

3)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竭诚服务青年学生,在团员青年中起先进模范作用,在学生组织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2.评选名额

各学院研究生、本科生人选分开报送,分别按照两类学生总数的1%推优。在计算推优名额时,本科生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技法计算,研究生名额采用“向上取整”技法计算。

(六)优秀共青团干标兵

1.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双重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成绩突出。所负责的集体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2.评选名额

1)各学院团委推荐本科生、研究生共青团干部1名参评。

2)本科生团支部评出9名;研究生团支部评出2名;校级学生组织评出1名;福清分校、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各评出1名。

3)未评上标兵的共青团干部均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评选程序和说明

(一)单列名额说明

1.“挑战杯”专项:挑战杯专项:在2017年度全国、全省“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三等奖(铜奖,含)、省二等奖(银奖,含)以上奖项,且无违规违纪的团员,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不占学院名额)。获得国家一等奖(金奖,含)以上,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团员,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不占学院名额)。

2.网络新媒体工作专项:优秀共青团干部20名,优秀共青团员30名。由校团委小葵新媒体工作室统筹推荐(不占学院名额)。

3.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时代中学名额:五四红旗团支部6个,优秀共青团干部12名,优秀共青团员30名。(评定标准由各中学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团委根据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工作,确定候选集体与个人后,需向学院党委汇报与征求意见;校级学生组织自行推优确定候选人,向校团委汇报与征求意见。候选名单需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至校团委。

2)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推荐名单。各类标兵人选由各学院团委书记会议投票确定。

3)推荐名单经校团委审核无误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评名单。

4)受表彰集体、个人由校团委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其奖励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

五、材料报送

(一)参评集体及个人均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支部,另需提供《团支部工作手册》及团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1500字左右,3-5张照片)。

(二)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参评集体与个人材料的汇总;各校级学生组织负责本组织参评材料汇总。纸质文档(一式两份,本科生、研究生材料分开汇编)于4月9日(星期一)至4月11日(星期三)的工作时间,报送至校团委一楼104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310;电子版于4月11星期三前发至邮箱:fjsdtwzzb@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学院(组织)“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doc

      2.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审批表.doc

      3.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审批表.doc

      4.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本科生).doc

      5.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研究生).doc

            (相关附件可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