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十佳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 浏览次数: 493

各学院团委、各志愿者组织: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各类志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推进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项目化、品牌化进程,树立典范,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十佳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3-4

二、评选条件与程序

(一)十佳志愿服务项目

1.参评条件

1志愿服务项目申报类别分别主要包括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邻里守望及为老服务、环境保护与节水护水、文化宣传与网络文明、脱贫攻坚、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其他领域等8类。

2项目内容丰富、充实、积极向上能够充分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及公益组织特点,形式新颖多样

3项目主题明确,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增值价值,对我校今后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有一定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4)项目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前期准备和任务分工安排合理;中期相关活动有序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后期及时跟踪孵化

5)项目具有一定规模,包括参与志愿者的数量、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服务对象广泛度

6)项目服务内容安排合理,操作简洁,实施过程中注重提升服务水平和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有效地落实志愿服务工作。

7项目具有长效性、创新性,要求项目正在实施,原则上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2年且作出一定的社会贡献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并有持续发展的价值。

2.评选程序

1)报名(3月7日-3月21)

各学院团委、公益组织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2个志愿服务项目,原则上上一年度曾获评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荣誉的项目不进行推荐。

2)初选(3月21-3月24)

由校团委审核各项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项目进行通知,参加复选。

3)复选(3月24-31日)

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项目概况(项目策划方案及已取得的相关成效),参与志愿服务月闭幕式路演展示,由校团委老师、校青协主席团、各学院青协主席以及各公益组织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审,确定决赛名单,并提交纸质版材料。

4)决(4月14日)

以开展十佳志愿服务项目汇报答辩会的形式进行,由校专业老师志愿服务相关专家及榕城各高校志愿者代表组成评审团,根据项目展示、现场答辩表现等依据评选出十佳志愿服务项目。

(二)十佳志愿者

1.参评条件

1)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有长期志愿服务经历,积极参加校内外青年志愿者组织及校内公益类学生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大型赛会服务、无偿献血、支教及助老扶幼、阳光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2)具备较强的志愿服务项目创新能力和志愿服务队伍组织管理能力。

3)具较强的先锋模范作用及一定的影响力。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并得到服务对象及周围师生的普遍赞誉。

2.评选程序

(1)报名(3月7日-3月21)

经本人自荐,学院、公益组织审核推荐。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2名,公益组织推荐1名。

2)初选(3月21-3月31)

由校团委审核参选志愿者的申报材料,选出30人进入复选并进行公示。

3)复选(3月31日-4月9日)

采用参评志愿者整体服务情况(服务时长、服务经历、志愿理念、志愿服务影响力)和复选现场志愿风采演说表现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选拔,最终由校青协主席团、往届优秀志愿者代表组成的评审团评选出15人进入决选,并公示名单

4)决(4月11日)

以开展十佳志愿者汇报评选会的形式进行,由共青团系统相关教师、榕城各高校志愿者代表组成评审团,根据参评志愿者整体服务经历和现场汇报表现评选出十佳志愿者。进入复选但未获评“十佳志愿者”的个人给予“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团委、志愿者组织需报送《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十佳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十佳志愿者评选申请表》《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十佳志愿者评选汇总表》

报送时间及方式:纸质材料送至旗山校区校团委楼校青协办公室或仓山校区高区2号楼学生活动中心校青协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校青协邮箱:fjsdqx@163.com

四、表彰方法

“十佳志愿服务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金奖1200元、银奖800元、铜奖500元)择优推送参评今年省级、国家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十佳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将于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五、联系方式

谢静杨(师):22867317

江丽华(生):13290952775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十佳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2.《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十佳志愿者评选申请表》

3.《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十佳志愿者评选汇总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