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3-09 | 浏览次数: 300 |
各学院团委、各志愿者组织: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5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随时随地,我们都是志愿者”的我校志愿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为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新福建、实现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现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志愿服务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7日—3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精神争做向善青年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推广志愿者实名注册活动。现阶段,我省团系统相关志愿者信息数据已全面归集至“志愿汇”,各学院青协、公益组织要依托“志愿汇”APP,积极推动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并将开展的活动在“志愿汇”APP上记录,展示各志愿服务团队活动风采,宣传志愿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
(二)着力做好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志愿服务工作。以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的举办为契机,着力做好峰会志愿服务工作,通过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服务等系列活动,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掘海西志愿服务文化,打造属于福建省的“‘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志愿服务品牌。
(三)开展各类志愿服务交流培训活动。继续做好各类志愿者培训工作,完善志愿者培训体系。开展榕城高校志愿服务工作交流会、校内青年志愿者团队联席会,增进青年志愿者组织之间联系,加强合作与资源共享,探索志愿服务发展新模式。
(四)开展志愿服务项目赛及十佳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鼓励各类志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推进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项目化、品牌化进程。重点挖掘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优秀志愿者的感人事迹,选树和宣传一批青年志愿者先进项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
(五)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就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失助、学习失教、亲情缺失、健康成长等方面的问题,由校青协组织各学院志愿者,通过实际行动为孩子们提供以“互联网+乡村少年宫”、“阳光支教”为主的文体教育、心理辅导、爱心捐助等课程和活动,带动全社会关爱和帮扶农村留守儿童。
(六) 开展各具特色的助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各类志愿组织继续开展爱盲助盲、关爱残障等助残活动,深入研究拓宽活动种类,创新服务形式,结合残障人士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技能辅导。
(七)开展“文明出行我先行”维护交通秩序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地铁每月文明排队日活动、地铁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交通指引和咨询、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
(八)开展选树典型及网络分享活动。持续动员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公益组织积极利用易班、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系统总结历年来的成功经验,挖掘树立志愿者典型,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项目、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通过志愿服务座谈会、网络宣传、注册宣誓、总结表彰等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社会公众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
(九)其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依托专业特色、结合学科优势,开展学习资料互换、乐器体验、家电维修、肖像画制作、图书导读等各项服务,引导志愿者运用自身专业所长,开展科普、文体、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鼓励青年志愿者加强与社会联系,强化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职能,扩大服务覆盖面。
四、总结交流
本届志愿服务月活动历时一月,请各组织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校团委,并于4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不少于3000字)、活动照片(至少5张不同类型活动,并注明内容,)发送至校青协邮箱:fjsdqx@163.com,届时将对服务月成果进行评选表彰。
六、联系人
谢静杨(老师),联系电话:22867317
江丽华(学生),联系电话:13290952775。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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