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福建师范大学 “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十佳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3-30 | 浏览次数: 470 |
团师委〔2017〕13号
关于开展第九届福建师范大学 “十佳志愿服务项目”
“十佳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公益组织: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各类志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推进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项目化、品牌化进程,树立典范,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使我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月“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十佳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4月
二、评选条件与程序
(一)十佳志愿服务项目
1.参评条件
(1)项目内容充实、丰富、充满积极性,充分结合学院专业特色或公益组织特色,形式新颖。
(2)项目主题明确,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增值价值,对我校今后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有一定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3)项目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前期准备和任务分工安排合理;各相关活动合理,有序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及时跟进总结。
(4)项目具有一定规模,包括参与志愿者的人数,各相关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服务对象群体大小、受众面的广泛度。
(5)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有效地落实志愿服务工作。
(6)具有长效性,要求至少3年及以上项目,作出一定的社会贡献,并有持续发展的价值。
2.评选程序
(1)各学院团委、公益组织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志愿服务项目,上一年度曾获评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荣誉的项目不进行推荐。
(2)由校团委审核各项申报材料,确定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决赛名单并通知入围队伍提交纸质版参评材料;
(3)决赛以开展十佳志愿服务项目汇报评选会的形式进行,由校团委老师和榕城各高校志愿者代表组成评审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效、现场汇报表现等依据评选出十佳志愿服务项目。
(二)十佳志愿者
1.参评条件
(1)热爱志愿服务事业,且对志愿服务有一定的感想和体会。
(2)有长期的志愿服务经历,积极参加校、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及校内各公益类学生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大型展会、大型运动会、支教或社区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中有活跃表现。
(3)具备较强的志愿服务项目创新能力和志愿服务队伍组织管理能力。
(4)具备较强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广泛的影响力。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进程中做出过突出贡献和成绩,并得到服务对象及周围师生的普遍赞誉。
2.评选程序
(1)经本人自荐,学院、公益组织审核推荐。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2名,公益组织推荐1名。
(2)由校团委审核参选志愿者的申报材料,选出三十人进入复选并进行名单公示。
(3)复选采用参评志愿者日常表现(服务时长、服务经历、志愿理念、志愿服务影响力)和复选现场志愿风采演说表现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选拔,最终由校青协主席团、往届优秀志愿者代表组成的评审团评选出十五人进入决选,并进行名单公示。
(4)决选以开展十佳志愿者汇报评选会的形式进行,由校团委、榕城各高校志愿者代表组成评审团,根据参评志愿者日常志愿服务经历和现场汇报表现评选出十佳志愿者。进入复选但未获评“十佳志愿者”的个人给予“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团委、公益组织需报送《第九届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1)、《第九届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申请表》(附件2)、《第九届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汇总表》(附件3)。
报送时间及方式:纸质材料于3月31日14:00至16:30至旗山校区团委楼校青协办公室或仓山校区高区2号楼学生活动中心校青协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校青协邮箱:
fjsdqx@163.com。
四、表彰方法
“十佳志愿服务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及500元奖金;“十佳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将于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五、本次评选解释权归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未尽事宜可咨询:乔楚杰:13067240125
陈燕萍:15005930437
张思颜:15980233836
附件1:《第九届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第九届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申请表》.docx
附件3:《第九届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汇总表》.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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