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 794

各学院团委: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我校本科生创业能力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类)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获得2017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类)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四)下一阶段项目计划。

  三、检查方式

  根据项目组团队是否参加校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分为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检查:

(一)参加“挑战杯”竞赛的项目

各项目组需遵循发文《关于举办校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团师委〔2017〕32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未参加“挑战杯”竞赛的项目

项目组于2017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准备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以及项目商业计划电子版,并将电子档材料分别以“项目编号-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编号-商业计划书”命名发送至邮箱fsddxskczx@163.com,纸质版材料不必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原则上按立项时制定的方案认真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改动。项目设计和方案若有重大修改的,须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同意,并报送校团委审批。

(二)除团队负责人以其它项目参加校内“挑战杯”竞赛外,各项目原则上均需参加校内“挑战杯”竞赛。

  (三)参与挑战杯的团队项目不得更改核心内容和主题。

  (四)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计划项目因故停止的;

  3.对于创业项目没有任何阶段性成果或商业性进展。

  4.中期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

(五)目前已有部分项目基本完成计划任务,有的项目正积极向各大创业刊物投递商业计划书、创业报告等以争取公开发表。请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创业成果时,务必注明“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2017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六)创业训练项目是增强我校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大力支持,确保本次中期检查顺利进行。

五、联系人

黄智鹏 15880320358

  

附件1: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类)立项汇总表.xlsx

附件2: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