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校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9-29 | 浏览次数: 1723 |
团师委〔2015〕35号
关于举办校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选拔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竞赛,决定举办校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10月—2016年4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三、参赛对象
1.因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福清分校在省赛时作为独立单位参加,且上述学院均已开展各自的挑战杯赛事,本届校赛参赛学院为校本部单位(含信息技术学院);
2.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以创业计划书形式提交,内容可以围绕一项发明创造或技术专利,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具体来源有:
1.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
2.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如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研发的产品、技术、服务,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等。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许可);
3.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五、实施步骤
1.初赛(2015年10月—12月)
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和宣传,开展“挑战杯”竞赛的相关系列培训。各学院自行组织院级比赛并于11月25日前将作品申报书报送至校大学生科协办公室(校团委一楼),同时将创业计划书、作品申报书(附件1)、作品简介表(附件2)以及学院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校团委科技部邮箱fjsdtwkjb@163.com。参赛作品必须以负责人所在学院名义进行申报,每支参赛团队不超过7名队员。2015年11月下旬,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00件晋级作品。晋级作品请积极修改,并于12月30日将创业计划书电子档发送至fjsdtwkjb@163.com。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后,将于寒假前公布45件参加复赛的作品。
2.复赛(2015年12月—2016年3月)
参加复赛的团队请于2016年3月2日将作品申报书报送至校大学生科协办公室,并将修改、提升后的创业计划书作品申报书、作品简介表的电子档发送至校团委科技部邮箱fjsdtwkjb@163.com。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确定15件参加决赛的作品。
3.决赛(2016年3月—4月)
2016年4月将举办决赛。进入决赛的团队向校团委报送完善后的创业计划书、作品申报书(各一式5份,A4纸打印)和电子演示文档(PPT格式)。评审专家采用创业计划书评审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审,最后确定获奖作品。
六、奖励
1.竞赛设金奖5项、银奖10项、铜奖15项和优秀奖70项,分别颁发证书及奖金,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0〕41号)执行。具体奖励额度为:金奖1000元,银奖800元、铜奖500元、优秀奖100元。
2.金奖和银奖作品推荐参加2016年举行的第九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3.本次比赛设学院组织奖。根据金奖100分,银奖80分,铜奖50分,优秀奖10分,计算学院总分和排名。校团委将根据学院得分情况下拨专项经费,支持学院开展挑战杯科技赛事,具体金额如下: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至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1500元,其余学院1000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许南(师) 22867312
谢小蓉(生) 18106912089
附件:附件1:校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doc
附件2:校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简介表.doc
附件3:校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汇作品总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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