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周 |
发布时间:2015-12-08 | 浏览次数: 354 |
团师委〔2015〕48号
关于开展第八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周
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志愿者组织:
今年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2周年,在第30个国际志愿者日来临之际,为继承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随时随地,我们都是志愿者”的我校志愿服务理念,结合“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5日—12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向善青年 志愿于行
三、活动内容
(一)组建一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宣传队伍。鼓励每个学院以本院“青马班”学员为骨干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队伍,在网络新媒体平台、学校周边社区、中学等开展宣传活动。
(二)组织开展“树立青运典型 弘扬志愿精神”活动。通过对青运会期间志愿者典型进行宣传,重点挖掘优秀志愿者的感人事迹,通过志愿服务座谈会、网络宣传、注册宣誓、总结表彰等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
(三)组织开展维护交通秩序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走上城市重要交通路口、路段和重要公共交通站点,配合交警,统一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氛围,展现城市出行文明的风采。
(四)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针对农民工子女的实际需求,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五个方面重点内容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五)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重点围绕日常照料、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服务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六)组织开展“夕阳知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团员青年进入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帮助老年人开展活动及义务劳动。
(七)组织开展“走进基层,服务大众”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健康教育、法律援助、文化体育、家电维修等活动,引导志愿者运用专业所长,开展科普、文体、法律、体育等志愿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切实为基层广大群众提供帮助。
(八)组织开展“关爱后勤员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在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后勤员工子女中继续做好“结对+接力”式爱心家教活动,做好爱心家访工作,以实际行动关注其成长成才。
(九)组织开展“七彩服务周,志愿你我行”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组织无偿献血,走进福利院,服务社区,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活动,以专业所长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交流培训活动。通过组织志愿服务交流会、志愿服务状况调查、青年志愿者成长论坛等活动,探寻志愿服务发展新模式,提升志愿服务工作水平。
(十一)组织开展网络分享活动,传播志愿服务正能量。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公益组织微博要关注#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微话题,每天至少分别发布、分享一条主题活动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各学院团委和各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招募信息,主题活动情况,优秀志愿者团队、个人典型、优秀志愿服务案例等,并@福建师范大学团委。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本届志愿服务周活动是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集中校内外志愿服务资源,以实际行动服务青年学生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厉行节约,认真落实活动方案,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使主题活动做到简朴、热烈。要结合团省委“共青团义务星期六”相关要求,在开展活动期间要突出团旗、团徽和青年志愿者标识。
(二)突出重点,打造品牌。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前七届志愿服务周开展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展现我校青年学生的风采。同时,着力加强志愿服务专业能力、志愿服务团队建设,进一步做实做精志愿服务品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展示我校志愿者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采取青年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总结交流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相关活动,在活动结束后与本学院团委副书记对接,将工作信息、活动照片、活动视频等素材通过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报。并于12月12日前将活动信息、活动照片(至少5张,并注明活动内容和文字说明)发送至校青协邮箱:fjsdqx@163.com,届时将通过校青协官方微博集中展示。联系人:谢静杨、明天,联系电话:22867317,18850147717。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第八届志愿服务周活动安排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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