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3 浏览次数: 337

团师委〔20162

  

关于开展第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志愿者组织: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4周年在第17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团的十七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随时随地,我们都是志愿者”的我校志愿服务理念,并以实际行动在志愿服务中贡献青春力量,实现中国梦。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届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5日—3月31

二、活动主题

雷锋精神促成长 志愿服务伴我行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加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数字共青团系统平台的作用,积极推动团员登记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通过“五微五阵地”微博体系,强化网络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在青年学生中倡导争当新媒体文明传播使者。引导青年志愿者文明上网,传播美好,弘扬新风尚;提倡青年志愿者理性上网,明辨是非,释放正能量,着力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二)组织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志愿服务活动。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为宗旨,组织团员青年进入社区、景区福利院公共场所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注重突出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办实事、做好事,凝聚社会正能量,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组织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重点围绕日常照料、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服务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维护交通秩序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走上城市重要交通路口、路段和重要公共交通站点,配合交警,统一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氛围,展现城市出行文明的风采。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针对农民工子女的实际需求,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五个方面重点内容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线下活动与线上宣传相结合,自觉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组织开展专业特色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习资料互换、乐器体验、家电维修、肖像画制作、图书导读等各项服务,引导志愿者运用自身专业所长,开展科普、文体、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鼓励青年志愿者加强与社会联系,强化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职能,扩大服务覆盖面。

    (开展团员青年志愿者注册活动。坚持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以“我是共青团员我是青年志愿者”为主题口号,号召团员青年成为注册志愿者。宣传推广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云系统,通过注册管理系统,集中开展志愿者注册活动,发布志愿服务活动信息。

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交流培训活动。继续开展榕城高校志愿服务工作交流会、校内青年志愿者团队联席会,增进青年志愿者组织之间联系,加强合作与资源共享,探索志愿服务发展新模式继续做好各类志愿者岗前培训工作,完善志愿者培训体系。

组织开展选树典型及其他网络分享活动。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公益组织要积极探索借助新媒体工具,创新服务平台,既要形成声势,又要润物无声既要点面结合,又要线上线下。要在活动过程中挖掘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优秀志愿者(团队)先进事迹,选树典型,形成辐射,实现志愿服务的“网络化”。要系统总结历年来的成功经验,树立和宣传一批青年志愿者先进项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重点挖掘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优秀志愿者的感人事迹,通过志愿服务座谈会、网络宣传、注册宣誓、总结表彰等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社会公众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本届志愿服务月活动是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集中校内外志愿服务资源,以实际行动服务青年学生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活动方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厉行节约,使主题活动做到简朴、热烈。

(二)全面开展,务求实效。校团委将组织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前届志愿服务开展经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集中力量开展好富有专业特色、内容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掀起活动热潮,不断增强我校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三)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要准确把握时代脉搏,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青运会为契机,结合“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发挥专业特长,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展现我校青年学生的风采。同时着力加强志愿服务专业能力、志愿服务团队建设,进一步做实做精志愿服务品牌。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展示学校各级组织、各学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采取青年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总结交流

本届志愿服务月活动历时一月,请各组织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校团委,并于4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至少5张,并注明活动内容)发送至校青协邮箱:fjsdqx@163.com,届时将对服务月成果进行评选表彰。联系人:谢静杨明天;联系电话:2286731718850147717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