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浏览次数: 1553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活跃我校校园文化氛围,丰富青年学生课余生活,并通过本次比赛为学校选拔输送文艺人才,展现师大学子风采。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参与对象: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音乐学院、协和学院声乐表演专业学生、往届十佳歌手除外)

三、时间地点

比赛分为海选、初赛、复赛、总决赛四个阶段。

1.海选第一轮

旗山校区:326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社团之家。

仓山校区:327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高区2#五楼文体活动中心。

2.海选第二轮:330日(周三下午14:0018:00),地点:旗山校区社团之家。

3.初赛:49日(周三),地点:旗山校区青春剧场。

4.复赛:423日(周六),地点:仓山校区物光篮球场。

5.总决赛:57日(周六),地点:旗山校区共青团广场。

注:若比赛时间地点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1.学院报名(312日至323日):登录校团委官方网站(http://youth.fjnu.edu.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交到各学院文娱部,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十佳歌手赛”方式命名发至邮箱:fjnusl@126.com(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2.微信报名(312日至325日):关注“福师大小葵”微信公众号,点击十佳歌手报名推文报名。

3.微博报名(312日至325日):新浪微博编辑“姓名+学院+年级+联系方式”,私信@福建师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4.易班报名(312日至325日):登录易班系统,点击“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填写相关的报名信息即可成功报名。

        5.现场报名(32627日):海选当天,可到现场报名参赛。

五、比赛流程

1.海选第一轮:每人清唱30秒。评委现场投票,选出100名进入海选第二轮,10名选手有机会全票通过直接晋级初赛。

2.海选第二轮:每人清唱1分钟。依据评委评分,前50名晋级初赛。

3.初赛:选手按照抽签顺序,每人演唱90秒。依据评委评分,分数前30名进入复赛。

4.复赛:选手根据赛制演唱,依据评委评分,前16名进入决赛。具体赛制另行通知。

5.总决赛:选手根据比赛规则依次演唱。依据评委评分,评选出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并角逐产生冠、亚、季军。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可为单人或组合(组合人数不超过五人)。

    2.选手选择一种方式报名即可,避免重复报名。

        3.各学院报名表统一于325日晚上18:30-21:00交至旗山校区社团之家校社联办公室或仓山校区高区2#五楼文体活动中心校社联办公室。

        4.自初赛起,请选手自备伴奏带,并按通知在赛前将伴奏带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如有现场乐器伴奏,请事先与工作人员沟通。

        5.参赛歌曲应健康向上、青春励志、传递正能量。

      七、奖项设置

    校园十佳歌手(含冠、亚、季军)、“小葵人气歌手” 、“校园优秀歌手”,并颁发相应证书。

      八、有关事项

      1.本活动解释权归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2.未尽事宜,请联系:周炜聆,电话:15695904067

                             谢玙璁,电话:13645933560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报名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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