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访校园百炼之星”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1-18 | 浏览次数: 420 |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挖掘“走下网络 走出宿舍 走向操场”活动的基层榜样,发挥带动作用,形成长效机制,推进“三走”活动持续有效开展,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现面向各省、各高校开展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在全国高校开展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评选“三走”活动的基层榜样。现结合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寻访校园百炼之星”活动,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宿舍集体均可报名。
(2)宿舍成员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与“三走”活动与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3)本年度以来,宿舍成员集体(按四人计,不是四人的按比例折算)每个月的锻炼时间合计达到100小时,且每人不少于20小时。
(4)宿舍集体或个人的相关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推介者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1)每个学院至少推荐一个宿舍参评。
(2)请有意参评宿舍的舍长于11月15日前登录活动网站(http://blzx.gaoxiao.youth.cn/user/getpwd)注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关注网站“参选宿舍展示”页面,出现本宿舍展示信息即代表报名成功。
(3)请报名成功宿舍将《“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报名表》(附件),以及宿舍成员在参加体育类活动的奖状、证明、照片等相关材料(A4复印件)于11月17日(周一)17:00前报送校团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jnutw@163.com,以“××学院×苑×××宿舍参评百炼之星材料”命名。
(4)报名成功的宿舍通过手机微信,将宿舍参与体育锻炼的故事通过“朋友圈”进行传播,让身边人知道并转发支持参加活动。在11月20日前,在新浪微博或腾讯微博上发表#百炼之星#话题,发布报名主页链接,@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新浪微博)@团中央学校部(腾讯微博) @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本省及本校团委官方微博并加关注并获得不少于100个微博好友点赞、20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
三、“寻访校园百炼之星”评比环节
校团委将从学院团委推荐的“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中评选出5个2014年度“校园百炼之星”标兵宿舍,并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个宿舍500元奖励;10个2014年度“校园百炼之星”宿舍,并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个宿舍300元奖励,若干个2014年度“校园百炼之星”提名奖宿舍,并颁发荣誉证书。
校团委将在5个2014年度“校园百炼之星”标兵宿舍中择优推荐2个宿舍到团省委参加后续评比。
四、“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推选程序简介
(1)省级团委在收到学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依照名额评出“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提名奖,并将推荐“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名单,通过省级团委微博官方账号,在#百炼之星#话题下对推荐的“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及提名奖进行公示;经公示后,向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提交“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及提名奖名单。
(2)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将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中评选出2014年度“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标兵宿舍10个给予荣誉证书及每个宿舍1万元奖励,2014年度“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宿舍100个给予荣誉证书及每个宿舍3000元奖励,2014年度“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提名奖宿舍1000个给予荣誉证书奖励。
五、本次评比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未尽事宜,请联系:刘晓晖,22867310。
附件:寻访“校园百炼之星”报名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11月10日
团委微信 | 团委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