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称号的获得者,崔教授的讲座果然不同凡响。结合《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有关的论文著作观点和自己作为一名仲裁员接触到的大量实际案例,崔教授为同学们对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前三条进行了相关的解读和评论,更利用自身涉外切身交流经验为到场的同学们分析了当前关于合同法几个有争议性话题的各类意见。讲座中,崔教授充分体现了自己作为“名师”的风范,讲座过程中不忘配上手势来帮助同学们充分理解概念,也十分重视与同学的交流。崔教授详尽地解答了研究生同学提出的问题,并进行了相关的知识拓展。讲座最后,张副院长提醒参加讲座的同学事后应该对崔教授所讲内容进行总结概括,这对将来的学习是十分有益的。
本次讲座的学习,对于同学们的专业课程以及论文的写作选题方面都有较大的指导意义。讲座中,同学们认真听讲,时不时记下一两点自己的重点和理解,相信同学们能从崔教授的讲座中获得知识,而这也正是崔教授讲座的意义所在。
(供稿/法学院 许贺军 编辑/青通社 林宇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