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1-29 | 浏览次数: 719 |
团师委〔2017〕45号
各学院团委、各志愿者组织: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的有关精神,建设我校志愿品牌活动,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开展,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在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来临之际,决定开展第十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3日-12月10日
二、活动主题:不忘志愿初心牢记青春使命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团员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以“志愿中国”网络平台为抓手,号召在校团员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随时随地了解志愿动态,参与志愿活动。
(二)组织开展“志愿福师”公益嘉年华活动。向各学院以及各公益组织征集至少十五个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分为学院公益项目展区及特色公益组织展区进行展示交流,同时设置游戏环节及最受欢迎展位的现场投票评选,进一步扩大我校志愿活动的参与力与影响力。本次参展情况将作为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协助开展“校园文明志愿者”活动。协助校文明办负责公共区域自行车的整理与摆放,同时督察各学院对宿舍楼自行车的整理情况,共建整洁美观校园。
(四)组织开展地铁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走上福州地铁一号线重要站点,帮助乘客顺利购票乘车,协助地铁工作人员维护地铁站良好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乘车氛围。
(五)组织开展“夕阳知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继续深入福州社区开展“一对一”结对服务,开展绘本阅读、手工、绘画、植物导赏以及太极等适合老年人和儿童的活动,倡导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
(六)组织开展“心启航”阳光助残活动。通过招募文体类志愿者,走进特殊学校及机构为自闭症儿童带来知识与温暖。
(七)组织开展助老扶幼志愿服务活动。走进福利院、敬老院、服务社区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专业所长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八)组织开展常规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组织无偿献血、回收旧衣物、小葵爱心纸、家电维修、急救知识讲座、青春期健康讲座等活动,将服务涵盖各个方面,切实为广大同学及群众提供帮助。
(九)组织开展线上公益活动。以#不忘志愿初心 牢记青春使命#为话题,向广大师生征集“ V志愿”(包括正在参与志愿活动的图片、与志愿者标识的合影等)的照片,并附上志愿感想与@福建师大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互动,立体展示我校志愿者风采。
四、活动要求
(一)周密安排,注重实效。突出各学院以及各公益组织特色,重点做好其中的1至2项活动,围绕学院专业优势形成志愿服务品牌。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易班、青年之声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总结交流
请各学院于12月16日20:00前将服务周内所举办的所有志愿服务活动(根据附件1活动安排)的活动照片(至少5张)并配上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服务对象等)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截图发送至校青协邮箱fjsdqx@163.com,届时将通过校青协官方微博集中展示,并对在志愿服务期间活动内容丰富、宣传效果佳的项目进行表彰。
六、联系人
谢静杨(师),22867317;江丽华(生),13290952775。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服务周活动安排表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服务周活动安排表.doc
2.第一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福师”公益嘉年华展位策划表第一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福师”公益嘉年华展位策划表.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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