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正引争议,公检法详解达成一致——记法学院第六期学术沙龙之“公检法、律师进课堂”

发布时间:2012-05-13浏览次数:110

511,法学院围绕诉讼法修正案的推出,召开了第六期学术沙龙,从理念到制度、技术层面对本次修正案进行了一次理论与实践的讨论。本次沙龙特别邀请了我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黄石勇法官、省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林雪标检察官、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王锡章队长以及省律师协会会长、天人律师事务所洪波律师。此次学术沙龙由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主持,公安机关代表公权力、律师代表私权利、法官代表两者的平衡机制,控辩双方就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修改发出不同声音,与法学院各领导老师、同学进行深度讨论。

 

交流会上,王锡章总队长结合自己20多年来侦查办案经历,表示此次刑诉的修正体现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并重。他指出口供对于侦查办案的重大意义,表示此次修正案将督促公安部门在程序上更加体现公平正义,保障人权。随后,林雪标检察官表示此次修正案对检察机关给予了更大的办案压力,但同时也给予了广大公民以安全感,表示此次修正案的重点在于如何落实执行。紧接着,洪波律师结合自身实际表示此次修正案最大的亮点在于律师充分辩护权的体现,如律师会见享有更多权力、律师会见不受监听、刑事诉讼整个过程都必须听取律师意见都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权的保障。最后,黄石勇法官以中立的立场对此次修正案进行了理性分析,他表示,此次修正案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配置,但最重要的还是如何将纸上文字化为实际行动。

在各个嘉宾就自己所在职位对刑诉的修正发出不同的声音后,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丁兆增教授也以学者的角度理性地进行了评价。在实务界、学术界代表都深入浅出表示了自己的见解后,嘉宾老师针对现场同学的提问进行一一答疑,与现场同学进行深度交流,现场气氛融洽,学术氛围浓厚,同学们都表示收获颇丰。

活动最后,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刘方权教授对此次沙龙进行了总结。至此,法学院第六期学术沙龙圆满落幕。

(供稿/法学院 王梅霞  编辑/青通社 吴秀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