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举办校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5 浏览次数: 1441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推动在校大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决定举办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6月2015年3月

二、竞赛机构

主办: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赛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个人和集体。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作者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为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或硕士、博士研究生作品。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国内及省内各种科技竞赛上获奖的作品等不在此列。

4.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5.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如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6.作品申报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7.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五、作品申报

1.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

2.各学院收集本学院所有参赛作品的《作品申报书》(一式两份),连同学院汇总表(盖章)于2014年11月12日报送校团委一楼科协办公室,电子文档包括参赛作品、作品申报书、学院汇总表)打包压缩后,以“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命名发送至邮箱:fjsdtwkjb@163.com

3.《作品申报书》和学院汇总表请登录http://youth.fjnu.edu.cn 下载,A4纸打印,左边装订,手写无效。

六、评审奖励

1.评审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础标准,各学院自行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初评,校赛组委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和初审,由校“挑战杯”专家指导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进行预审、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对参赛作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大赛将根据作品上报情况分设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三种类别进行评比。

2.奖励方式。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具体奖励额度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3.获奖作品择优推荐参加2015年举行的第十二届福建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学院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做好对参赛作品的组织、指导和学院初评工作。学校将按照各学院建立“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机制、组织开展“挑战杯”竞赛活动的情况以及学生参加“挑战杯”国家、省、校三级竞赛的成绩,作为参选大学生科技节优秀组织奖的一项依据,在大学生科技节期间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作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团学工作成果的重要方面,列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评价体系。

2.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大对“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挑战杯”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更加积极地参加“挑战杯”的各项比赛,要吸引教师积极参与指导这项活动,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南老师      联系电话:22867318 

            吴菲菲同学    联系电话:18850459655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624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doc

 附件2:校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