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引领青年新风尚”团支部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8 浏览次数: 1700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开展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加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扩大团组织对青年学生的有效覆盖,发挥团组织在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决定在全校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引领青年新风尚”团支部立项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践行核心价值观 引领青年新风尚”主题,积极探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创新共青团思想引领的新载体,积极探索开拓基层团组织服务社会发展的新方式,尊重团员主体地位,推进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引领青年新风尚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2015年5月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设计

各团支部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充分运用微博等新媒体,开展项目设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心设计好团支部立项项目的活动方案,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项目申报

1.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团支部经充分设计论证后,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团支部立项活动申报表》,向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申报立项项目。

2.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6—7个项目,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参加校级立项评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周三)下午17:00。邮箱:fjsdtwzzb@163.com。所有电子材料需采用word2003格式,单个申报项目的电子材料不得超过5M,避免在文本中粘贴大量图片。

3.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从活动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共青团元素的突出性、新媒体的应用情况及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证,从中评选出100个团支部立项项目。

(三)项目管理

1.团支部活动项目立项后,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指导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立项活动,对立项项目的开展情况和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保证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对未能如期开展、半途中止或与预期效果差距较大的团支部,下一次立项时不予考虑。

2.各团支部开展立项活动时支部成员需佩戴团徽,携带团旗,充分体现共青团元素,并注重展示我校风采,活动的信息和图片要及时报送校团委宣传部fjsdtwxcb@163.com。

3.团支部活动立项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并于2015年3月18日(周三)前将电子材料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jsdtwzzb@163.com开展院级团支部立项的学院团委也请于上述时间,将本学院开展团支部立项的工作总结(包括学院发文、图片等)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经验进行推广,对开展院级立项情况较好的学院予以奖励。

4.校团委将对立项的100个团支部项目,各奖励200元。各团支部开展活动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

5.校团委将于2015年3月—4月,对本学年立项的100个团支部立项项目进行验收、评比,并从中评选出“十佳”团支部立项活动,给予发文表彰并各奖励500元。

6.各团支部申报、开展团支部立项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参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重要依据。

(四)学院立项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应在校级团支部立项的基础上,开展本学院团支部立项活动,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全面提升我校的团支部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誉嘉 ,联系电话:22867317。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团支部立项活动申报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