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5-18 | 浏览次数: 1119 |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学组织建设,培养高素质团学干部队伍,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请各学院大力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充实到校级学生组织干部队伍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1.校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文体部、学术科技部、青年研究中心、小葵新媒体工作室本科生副部长;
2.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青年通讯社、校大学生科协、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大学生电视台主席团成员。
二、选拔范围
校团委各部门学生副部长、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原则上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2013级、2014级学生选拔。
三、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团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执行议事能力,能够合理地安排学习与工作时间;
(3)踏实肯干,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具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原则上大学期间至少担任过一年的班长或团支部书记(含以上);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得过校级学业奖学金者优先。
2.部分岗位,另需具有下述条件:
(1)校团委宣传部: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与表达能力,其中1名需具有平面设计能力(如熟悉photoshop等设计软件);
(2)青年通讯社: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3)学生电视台:具备视频制作的相关技术。
四、选拔程序
1.报名
(1)采取学院推荐报名和同学自主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各学院需推荐不少于2名符合资格的优秀学生干部参与竞聘;
(2)所有报名者均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干部竞聘推荐表》,并将个人材料(推荐表一式三份、成绩证明一份、个人生活照一份)于5月25日下午14:00—18:00统一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以“岗位—姓名”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fjsdtwzzb@163.com。
2.资格审查
5月27日前,校团委组织部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进入面试的同学。
3.面试考察
5月底前,采取分岗位方式进行面试考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4.试用考核
通过面试考察的同学,进入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由校团委正式任命;一年工作期满并表现优异,由校团委正式颁发聘书。
五、联系人
许南:22867312。
附件:1.选拔岗位一览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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