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上向善青春闪光”团支部立项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9-28 | 浏览次数: 2511 |
团师委〔2015〕 34 号
关于开展“向上向善青春闪光”团支部立项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青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实践者;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扩大团组织对青年学生的有效覆盖,发挥团组织在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向上向善,青春闪光”团支部立项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围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活动,突出“向上向善,青春闪光”主题,积极探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创新共青团思想引领的新载体,积极探索开拓基层团组织服务社会发展的新方式,尊重团员主体地位,推进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向上向善 青春闪光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2016年5月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设计
各团支部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运用微博、微信、QQ空间等新媒体,开展项目设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心设计好团支部立项项目的活动方案,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项目申报
1.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团支部经充分设计论证后,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团支部立项活动申报表》(表格请登陆团委网站下载),向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申报立项项目。
2.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6—7个项目,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参加校级立项评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周五)下午17:00。邮箱:fjsdtwzzb@163.com。所有电子材料均需采用word2003格式,单个申报项目的电子材料不得超过5M,避免在文本中粘贴大量图片。
3.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从活动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共青团元素的突出性、新媒体的应用情况及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证,从中评选出100个团支部立项项目。
4.本学年团支部立项活动,将通过QQ空间进行展播、评选,请各团支书以常用账号添加QQ号:543211907,并由各学院团委副书记汇总(附件2)后,于10月10日前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jsdtwzzb@163.com。
(三)项目管理
1.团支部活动项目立项后,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指导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立项活动,对立项项目的开展情况和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保证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对未能如期开展、半途中止或与预期效果差距较大的团支部,下一次立项时不予考虑。
2.各团支部开展立项活动时支部成员需佩戴团徽,携带团旗,充分体现共青团元素,并注重展示我校风采,活动的信息和图片要及时报送校团委宣传部:fjsdtwxcb@163.com。
3.团支部活动立项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并于2016年3月17日(周四)前将电子材料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jsdtwzzb@163.com。开展院级团支部立项的学院团委也请于上述时间,将本学院开展团支部立项的工作总结(包括学院发文、图片等)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经验进行推广,对开展院级立项情况较好的学院予以奖励。
4.校团委将对立项的100个团支部项目,各奖励200元。各团支部开展活动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
5.校团委将于2016年3月—4月,对本学年立项的100个团支部立项项目进行验收、评比,并从中评选出“十佳”团支部立项活动,给予发文表彰并各奖励500元。
6.各团支部申报、开展团支部立项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参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重要依据。
(四)学院立项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应在校级团支部立项的基础上,开展本学院团支部立项活动,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全面提升我校的团支部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静杨 、邓素红,联系电话:22867317,13110639984。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团支部立项活动申报表
2.福建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团支部书记信息汇总表
(以上表格请在校团委网站登陆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团支部书记信息汇总表1.xls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 2015年9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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