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团支部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6 浏览次数: 849

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团支部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向上向善 青春闪光”团支部立项活动的通知》(团师委〔201534号)精神,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共推荐了188个团支部立项项目参加本学年校级团支部立项评审。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组织部长,从活动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新媒体的应用情况及预期效果等方面,评审出了本学年100个团支部立项项目。

各学院团委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围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活动,突出“向上向善 青春闪光”主题,积极探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创新共青团思想引领的新载体,积极探索开拓基层团组织服务社会发展的新方式,尊重团员主体地位,推进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各团支部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充分运用微博等新媒体,开展项目设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心设计好团支部立项项目的活动方案,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各团支部开展立项活动时支部成员需佩戴团徽,携带团旗,充分体现共青团元素,并注重展示我校风采,活动的信息和图片要及时报送校团委宣传部 fjsdtwxcb@163.com

团支部活动立项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并于2016317日(周四)前将电子材料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jsdtwzzb@163.com。开展院级团支部立项的学院团委也请于上述时间,将本学院开展团支部立项的工作总结(包括学院发文、图片等)报送校团委。

校团委将对立项的100个团支部项目,各奖励200元。各团支部开展活动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

  

联系人:叶邱豪,联系电话:18850442424

附件:2015—2016学年“向上向善 青春闪光”团支部立项项目一览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