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03 | 浏览次数: 308 |
团师委〔2016〕2号
关于开展第八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志愿者组织: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54周年,在第17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团的十七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随时随地,我们都是志愿者”的我校志愿服务理念,并以实际行动在志愿服务中贡献青春力量,实现中国梦。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八届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5日—3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雷锋精神促成长 志愿服务伴我行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加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数字共青团系统平台的作用,积极推动团员登记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通过“五微五阵地”微博体系,强化网络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在青年学生中倡导争当新媒体文明传播使者。引导青年志愿者文明上网,传播美好,弘扬新风尚;提倡青年志愿者理性上网,明辨是非,释放正能量,着力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二)组织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志愿服务活动。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为宗旨,组织团员青年进入社区、景区、福利院等公共场所,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注重突出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办实事、做好事,凝聚社会正能量,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组织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重点围绕日常照料、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服务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维护交通秩序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走上城市重要交通路口、路段和重要公共交通站点,配合交警,统一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氛围,展现城市出行文明的风采。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针对农民工子女的实际需求,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五个方面重点内容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线下活动与线上宣传相结合,自觉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组织开展专业特色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习资料互换、乐器体验、家电维修、肖像画制作、图书导读等各项服务,引导志愿者运用自身专业所长,开展科普、文体、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鼓励青年志愿者加强与社会联系,强化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职能,扩大服务覆盖面。
(五)开展团员青年志愿者注册活动。坚持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以“我是共青团员我是青年志愿者”为主题口号,号召团员青年成为注册志愿者。宣传推广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云系统,通过注册管理系统,集中开展志愿者注册活动,发布志愿服务活动信息。
(六)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交流培训活动。继续开展榕城高校志愿服务工作交流会、校内青年志愿者团队联席会,增进青年志愿者组织之间联系,加强合作与资源共享,探索志愿服务发展新模式。继续做好各类志愿者岗前培训工作,完善志愿者培训体系。
(七)组织开展选树典型及其他网络分享活动。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公益组织要积极探索借助新媒体工具,创新服务平台,既要形成声势,又要润物无声,既要点面结合,又要线上线下。要在活动过程中挖掘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优秀志愿者(团队)先进事迹,选树典型,形成辐射,实现志愿服务的“网络化”。要系统总结历年来的成功经验,树立和宣传一批青年志愿者先进项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重点挖掘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优秀志愿者的感人事迹,通过志愿服务座谈会、网络宣传、注册宣誓、总结表彰等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社会公众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本届志愿服务月活动是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集中校内外志愿服务资源,以实际行动服务青年学生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活动方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厉行节约,使主题活动做到简朴、热烈。
(二)全面开展,务求实效。校团委将组织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前七届志愿服务月开展经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集中力量开展好富有专业特色、内容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掀起活动热潮,不断增强我校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三)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要准确把握时代脉搏,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青运会为契机,结合“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发挥专业特长,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展现我校青年学生的风采。同时着力加强志愿服务专业能力、志愿服务团队建设,进一步做实做精志愿服务品牌。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展示学校各级组织、各学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采取青年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总结交流
本届志愿服务月活动历时一月,请各组织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校团委,并于4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至少5张,并注明活动内容)发送至校青协邮箱:fjsdqx@163.com,届时将对服务月成果进行评选表彰。联系人:谢静杨、明天;联系电话:22867317、18850147717。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
团委微信 | 团委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