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11 | 浏览次数: 1443 |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活跃我校校园文化氛围,丰富青年学生课余生活,并通过本次比赛为学校选拔输送文艺人才,展现师大学子风采。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参与对象: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音乐学院、协和学院声乐表演专业学生、往届十佳歌手除外)
三、时间地点
比赛分为海选、初赛、复赛、总决赛四个阶段。
1.海选第一轮
旗山校区:3月26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社团之家。
仓山校区:3月27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高区2#五楼文体活动中心。
2.海选第二轮:3月30日(周三下午14:00—18:00),地点:旗山校区社团之家。
3.初赛:4月9日(周三),地点:旗山校区青春剧场。
4.复赛:4月23日(周六),地点:仓山校区物光篮球场。
5.总决赛:5月7日(周六),地点:旗山校区共青团广场。
注:若比赛时间地点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1.学院报名(3月12日至3月23日):登录校团委官方网站(http://youth.fjnu.edu.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交到各学院文娱部,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十佳歌手赛”方式命名发至邮箱:fjnusl@126.com(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2.微信报名(3月12日至3月25日):关注“福师大小葵”微信公众号,点击十佳歌手报名推文报名。
3.微博报名(3月12日至3月25日):新浪微博编辑“姓名+学院+年级+联系方式”,私信@福建师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4.易班报名(3月12日至3月25日):登录易班系统,点击“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填写相关的报名信息即可成功报名。
5.现场报名(3月26、27日):海选当天,可到现场报名参赛。
五、比赛流程
1.海选第一轮:每人清唱30秒。评委现场投票,选出100名进入海选第二轮,10名选手有机会全票通过直接晋级初赛。
2.海选第二轮:每人清唱1分钟。依据评委评分,前50名晋级初赛。
3.初赛:选手按照抽签顺序,每人演唱90秒。依据评委评分,分数前30名进入复赛。
4.复赛:选手根据赛制演唱,依据评委评分,前16名进入决赛。具体赛制另行通知。
5.总决赛:选手根据比赛规则依次演唱。依据评委评分,评选出第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并角逐产生冠、亚、季军。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可为单人或组合(组合人数不超过五人)。
2.选手选择一种方式报名即可,避免重复报名。
3.各学院报名表统一于3月25日晚上18:30-21:00交至旗山校区社团之家校社联办公室或仓山校区高区2#五楼文体活动中心校社联办公室。
4.自初赛起,请选手自备伴奏带,并按通知在赛前将伴奏带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如有现场乐器伴奏,请事先与工作人员沟通。
5.参赛歌曲应健康向上、青春励志、传递正能量。
七、奖项设置
校园十佳歌手(含冠、亚、季军)、“小葵人气歌手” 、“校园优秀歌手”,并颁发相应证书。
八、有关事项
1.本活动解释权归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2.未尽事宜,请联系:周炜聆,电话:15695904067;
谢玙璁,电话:13645933560。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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