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月“学雷锋十佳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14 | 浏览次数: 347 |
关于开展第八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月
“学雷锋十佳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各类志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推进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项目化、品牌化,现决定表彰在我校第八届志愿服务月期间涌现出的学雷锋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 活动对象
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各公益社团。
三、活动主题
雷锋精神促成长 志愿服务伴我行
四、活动时间
3月—4月
五、活动流程
(一)报名
各学院团委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志愿服务项目,上一年度曾获评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荣誉的不进行推荐,并提交《第八届志愿服务月十佳项目申报表》、志愿服务月项目策划和总结材料(项目服务成果)一式一份;各学院于4月3号晚21:00发送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第八届志愿服务月×××学院评选材料”)至校青协邮箱fjsdqx@163.com。
(二)抽签
1.请各学院、公益社团于4月6号下午14:00至校青协办公室进行顺序抽签,评选当日将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上台展示。
2.若参赛学院或公益社团迟到或未到场抽签,视为自动接受主办方顺序安排。
(三)比赛:4月9日
根据抽签决定的赛程比赛,按分数从高到低选出前十名的项目(若出现两支或多支队伍并列第十,则由评委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队伍获胜)。
(四)评判
以开展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评选会的形式进行。
1.评判标准:分为评委分、大众评审投票、宣传分三个部分。分数由高到低选出十佳项目。
2.评委分占85%,大众评审投票占5%,宣传分占10%。
六、奖项设置
被评选为校十佳项目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200元。
七、有关事项
1.本活动及其它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福建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2.未尽事宜,请联系:谢静杨(老师),电话:22867317;
明天(同学),电话:18850147717。
附件1:第八届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十佳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附件2:第八届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评分细则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第八届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十佳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doc第八届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评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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