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18 | 浏览次数: 413 |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丰富研究生课余生活,努力营造活跃、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研究生艺术修养,展现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音乐学院主修声乐相关专业、往届十佳歌手除外)
三、时间地点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4月上旬,地点:旗山校区、仓山校区。
2.复赛:4月中旬,地点:旗山校区。
3.决赛:5月中旬,地点:旗山校区青春剧场。
具体时间及地点,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线上报名及现场报名
1.线上报名: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4月6日前登录校团委网站(http://youth.fjnu.edu.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fjsdtwyjsh@163.com,报名表以“学院+姓名”命名;或编辑短信发送个人信息:学院、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参赛校区至15980263857(校研会文艺部:桑文婷)。
2.现场报名:初赛当天于比赛现场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五、比赛流程
1.初赛
选手按照赛前抽签的顺序依次进行一分钟以内的清唱,由三位专业评委进行打分,分数排名前二十的选手进入复赛。
2.复赛
选手依次进行三分钟内的演唱,由专业评委进行打分,分数排名前十二的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
选手进行多环节的演唱,由专业评委和大众评委共同投票决出最终名次。
六、注意事项
1.参赛形式可为单人演唱或组合形式(组合人数不超过五人)。
2.选手选择一种方式报名即可,避免重复报名。
3.自复赛起,请选手自备伴奏带,并按通知在赛前将伴奏带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如有现场乐器伴奏,请事先与工作人员沟通。
4.参赛歌曲应健康向上、青春励志、传递正能量。
5.演唱方法不限,如配以舞蹈、原创音乐等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将酌情加分。
6.赛程尚待调整,具体事项以校研会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校研会所有。
七、奖项设置
校园十佳歌手(含冠、亚、季军),奖励冠军500元,亚军、季军300元,其余十佳歌手200元,并颁发相应证书。
单项奖:通过“福师大小葵”微信公众平台投票产生最具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潜力奖,颁发相应证书。
八、联系人
朱诗雅,电话:18950428473。
江 琳,电话:18060611437。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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