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8 浏览次数: 413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丰富研究生课余生活,努力营造活跃、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研究生艺术修养,展现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音乐学院主修声乐相关专业、往届十佳歌手除外)

  三、时间地点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4月上旬,地点:旗山校区、仓山校区。

2.复赛:4月中旬,地点:旗山校区。

3.决赛:5月中旬,地点:旗山校区青春剧场。

具体时间及地点,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线上报名及现场报名

1.线上报名: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4月6日前登录校团委网站(http://youth.fjnu.edu.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fjsdtwyjsh@163.com,报名表以“学院+姓名”命名或编辑短信发送个人信息:学院、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参赛校区至15980263857(校研会文艺部:桑文婷)。

2.现场报名:初赛当天于比赛现场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五、比赛流程

    1.初赛

    选手按照赛前抽签的顺序依次进行一分钟以内的清唱,由三位专业评委进行打分,分数排名前二十的选手进入复赛。

    2.复赛

选手依次进行三分钟内的演唱,由专业评委进行打分,分数排名前十二的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

选手进行多环节的演唱,由专业评委和大众评委共同投票决出最终名次。

六、注意事项

    1.参赛形式可为单人演唱或组合形式(组合人数不超过五人)。

2.选手选择一种方式报名即可,避免重复报名。

3.自复赛起,请选手自备伴奏带,并按通知在赛前将伴奏带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如有现场乐器伴奏,请事先与工作人员沟通。

4.参赛歌曲应健康向上、青春励志、传递正能量。

5.演唱方法不限,如配以舞蹈、原创音乐等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将酌情加分。

6.赛程尚待调整,具体事项以校研会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校研会所有。

七、奖项设置

校园十佳歌手(含冠、亚、季军),奖励冠军500元,亚军、季军300元,其余十佳歌手200元,并颁发相应证书。

单项奖:通过“福师大小葵”微信公众平台投票产生最具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潜力奖,颁发相应证书。

八、联系人

    朱诗雅,电话:18950428473。

    江  琳,电话:18060611437。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十佳歌手赛报名表.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2016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