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优秀校媒评比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29 | 浏览次数: 297 |
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团学宣传工作,加强基层学院记者团的建设,使团学宣传工作在报道校园事件、宣传校园人物、传播正能量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优秀校媒评比活动”,相关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青年通讯社
二、评选项目:
(一)星级学院记者团
1.参赛要求:各学院记者团均可报名参评。请各学院记者团按要求填写《2015-2016学年星级学院记者团报名表》(附件1),并附记者团的建设情况、工作成果的汇报材料,字数在800字左右。此外,各记者团可任选一种特色宣传媒体(院刊、电子杂志、微博、微信、认证空间等选其一)参加评比展示,附相关介绍文字材料,字数在500字左右。
2.评比方式:
(1)初选:4月9日
根据各学院上交材料及日常信息报送分数进行评比,日常信息报送分数占40%,记者团代表互评材料分数占30%,校团委组织成立评审团评定分数占30%(其中特色宣传媒体占15%分数)。经综合评分,分数排前的15个记者团进入决赛展示。
(2)实训考核阶段:4月10日—20日
进入决赛的15个记者团将安排实训考核。实训考核的分数将占决赛的20%。实训考核项目在初选后公布。
(3)决赛:4月23日
进入决赛的记者团,现场可运用ppt、视频等方式进行风采和工作展示,每队限时5分钟。最后,综合记者团平时表现的20%、初选分数的30%、实训考核的20%以及现场评委分数的30%评定,按照分数高低,评出星级学院记者团。其中,五星级记者团3个,四星级记者团5个,三星级记者团7个,两星记者团12个。
(二)十佳团学宣传图片
1.参赛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参赛要求:照片必须是记录本学年以来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以及基层团支部等开展的团学活动,要能真实反映活动开展的细节,合影照片一般不列入参评范围。上报作品可选取一张照片或一组照片(总数不超过10张),统一选用JPG格式,分辨率在500万像素以上,大小在2M以上,并注明照片的活动名称、时间与地点。照片要有主题命名,并配有简短的文字描述。
(三)十佳团学宣传个人
1.申报对象:全体在校生,且从事团学宣传工作6个月以上。
2.申报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对团学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曾在校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过团学宣传文章者。学院记者团和学生组织各推荐一位,进行参选。
(四)优秀团学活动宣传稿
1.评选对象:各学院日常报送稿件,院报、院刊或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文章等。
2.评选要求:稿件必须为记录本学年以来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以及基层团支部等开展的团学活动,或是记录校园的好人好事,传播正能量。主题鲜明,表述规范,具有一定影响力,能积极弘扬社会正气。
(五)校园微信优秀团队奖
1.申报对象:各学院微信团队
2.评选方式:主要综合两个方面分数:一是综合各学院微信团队日常工作,以及给予团委。二是评选期间,参与到实训考核的文章质量。
三、报名方式:
1.各学院记者团、校级组织分别负责汇总本组织的报名材料,所有项目的报名材料汇总于同一个文件夹后进行打包,并以“组织名+优秀校园传媒评比材料”命名,于4月5日前发送至fjsdqts@163.com。
2.上述评比项目中,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5日(周二)18:30—21:00交至旗山校区榕苑6架空层的校青年通讯社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刘晓晖老师,电话:22867310;
叶乔云同学,电话 15860818925。
附件:1.2015-2016学年星级学院记者团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2.2015-2016学年十佳团学宣传个人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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