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福建师范大学共青团红色文化创新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9-30 | 浏览次数: 679 |
关于申报福建师范大学共青团红色文化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直属团总支:
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弘扬长征精神,进一步整合校内团员团干研究力量、提升团员团干理论研究水平、培养团员团干研究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共青团红色文化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项目三个类别,项目工作周期一般为1年。
重点项目以学院为主体进行申报,以长征故事、长征诗歌、长征场景、长征音乐、长征红色文化景点、长征路途上的风土人情等为主题,鼓励以动漫、微电影、公益广告、绘画、音乐、诗朗诵、旅游线路设计等多种表现形式为载体进行网络文化产品创作开发。工作项目应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易于面向青年师生进行推广,并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创新性。该类重点项目拟设不超过15项,根据工作内容,给予5000—20000元不等的工作经费。
一般项目以个人为主体进行申报,集中围绕在八闽大地发生的长征故事为主题进行网络文化产品开发。工作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和实践性。一般项目拟设不超过10项,根据工作内容,每项资助经费1000-8000元。
立项项目面向全校青年师生开放,校团委将针对年度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现实问题,设置若干专项工作项目,由校团委统一发布或直接委托特聘的研究人员立项。立项项目数量不限,根据工作内容,每项资助经费1000-8000元。
所有项目在立项后颁发立项证明,项目经费直接划入所在学院“学生工作经费”项目。
二、申报对象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均可以以单位名义申报重点课题,每个单位仅限申请1项。
我校全体团员(含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和团干(含全体在校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教师)均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一般项目,每人仅限申请1项。
校团委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向我校从事专业研究的师生发布立项项目,每人在研项目仅限1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共青团红色文化创新项目申请书》(请到http://youth.fjnu.edu.cn/下载),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14日前报送至旗山校区校团委一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w@fjnu.edu.cn。
2.项目评审工作拟于10月中下旬进行,评审结果将在校团委官方网站上公布。
3.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联系人
许南,22867312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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