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
关于选举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0 浏览次数: 2561

各学院学生会:

为做好我校学生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决定开展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岗位

(一)校学生会主席团4名;

(二)其他校级学生组织(即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青年通讯社、校大学生电视台、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中心、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小葵新媒体工作室,下同)的主要负责同学为校学生会指定席位副主席。

二、选举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民主选举

三、选举条件

(一)参选人须为我校2015级在校本科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三)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执行议事能力。

(四)学习优秀,能够合理地分配学习和工作时间。

(五)踏实肯干,作风扎实,团结同学,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六)具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候选人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1.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者,应至少在该组织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一年;2.在学院团学组织任职者,应至少在年级主席团或学院学生会(团委)任部长及以上职务一年;3.在班级任职者,应担任团支部书记或班长一年;4.近两届校EOC成员。

(七)有如下情况者,原则上不具备候选人条件:1.在校期间,有任意一门课重修者;2.受到学校处分者。

(八)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者优先,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四、选举组委会

选举组委会由不参与竞选的校学生会主席团(含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

五、选举程序

(一)自主报名(510日—17日)

1.预备候选人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各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应根据校级选举的流程和方法,由学生代表选举本学院、校级组织的提名人(12名)参选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

2.517日下午13:3018:00,提名人到旗山校区共青团广场校学生会服务站或仓山校区15号楼一楼团委办公室报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申请表》、成绩证明(盖学院院章)、生活照,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以个人名字命名并打包发送至fsdxsh@163.com

(二)资格审查和基础能力考核(518日—23日)

1.519日前,校学生会将对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

2.5209:3011:00,校学生会将对预备候选人进行笔试,内容包含简答题、论述题和写作题;

3.校学生会根据笔试结果确定15人的问辩名单。

(三)问辩(524日)

1.524日下午14:3016:30,校学生会组织参选人问辩,进一步考察参选人履职能力;

2.每名参选人应进行4分钟以内的个人展示,并接受3分钟以内的问辩考核;

3.选举组委会选举产生8名预备候选人(含仓山校区2名)。

(四)群众考察和征求意见(525日—27日)

1.校学生会将对8名预备候选人进行群众考察,考察对象含辅导员、所在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3人、班级同学2人(含舍友1人);

2.校学生会就预备候选人群众考察意见向校团委征求意见;

3.在充分考察、酝酿的基础上,选举委员会表决正式候选人。

(五)现场竞选(531日)

1.各学院民主推选本学院5名学生代表组成校评选委员会(含各学院学生会主席),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充分考虑年级、专业、性别等因素;

2.53114:3017:00,正式候选人进行8分钟以内的演讲;

3.校评选委员会选举产生拟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含仓山校区1名),经过三个月工作实践,向校团委征求意见后,新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投票产生主席并确定分工。

六、选举监督

所有我校同学均可对候选人的行为进行监督,若有舞弊、贿选等行为发生,可向组委会举报,查实后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七、联系人

校团委:许南 059122867312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竞选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7510日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7510日印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竞选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籍贯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手机


邮箱


平均学分绩点

  

名次/专业人数

  

所在学院、年级、专业

  

现任主要学生职务

  

校级以上

主要荣誉

和学业奖学金

(不超过5项)

  

团学工作履历

(大学期间)

  

工作设想

500字以内)

  

  

1.该生符合校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通知所列的选举条件;

2.经学院(学生组织)审查,该生在读期间无课程重修,并且未受到过学校处分;

3.该生经自主报名,并由学院学生代表(学生组织学生代表)选举为本学院(学生组织)提名人。

学院(学生组织)确认上述事项属实。

  

学院团委(学生组织)负责老师签字:

学院团委(学生组织)盖章:

  

年月日

  

  

  

(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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