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组建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6 浏览次数: 2661

关于组建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组建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9〕14号)和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闽师研〔2019〕24号)精神,请各学院团委认真做好本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指标

(一)今年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指标为14名,由教育部专项下拨,不占用学校推免计划。

(二)具有2019年推免资格的每个学院可推荐2-3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学校文件,具有推资格的学院有22个:教育学院、心理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传播学院、社会历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旅游学院、体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二、招募条件

报名的学生应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理想信念坚定。大学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集体奖励为主要参与者)优先。担任过团支书、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参考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分评分细则》团师委〔2017〕48号)

  2. 大学一至三年综合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和基地全体学生。

  3. 在学期间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不含体育艺术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且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分;体育艺术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分;或者日语、德语、法语等少数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2分。非外语专业学生有效期内的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新托福考试成绩70分以上的,可视为符合外语要求。外语专业的专业外语要求由外国语学院自定。

  4. 对个别具有特殊专长突出潜质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者,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70%的,经本校本专业3名以上教授书面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外语成绩要求的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并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提交校团委。此类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次支教团招募指标总数的20%

    具有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经历,且入学三年内(截止2019年8月31日)服务累计时数不少于150小时(以“志愿中国”平台信息统计为准)。

    )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推荐

    请各学院团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优秀学生报名参加。学院团委考察报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等并做出鉴定,报学院推荐小组同意后推荐。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12日(周)上午12:00前,将候选人材料:《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志愿者信息汇总表》(每人一页),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每篇含封面、目录、论文),全年级各专业德育和综合测评积分排名情况一览表、学生干部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父母知情书、个人申请书、学院推荐情况书所有材料均需学院审核无误后由团委书记签字盖章),送交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中心(校团委楼201),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审核面试

    校团委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候选人名单报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面试。

    (三)体检公示

    面试工作完成后,校团委将对面试成绩前16名的学生(两名为递补候选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按照研究生支教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如遇体检不合格,根据面试结果顺位递补。同时,校团委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汇总,上报学校审核、公示

    (四)网上报名

    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新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按接收学院要求参加复试,确定保送专业。同时,登陆西部计划网(http://xibu.youth.cn )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名,由学校统一审核通过。

    四、管理机制

    1. 为了规范招募单位和志愿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团中央与学校将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将根据服务地的地(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的意见统一颁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在团中央登记备案志愿者的服务经历,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依据。

    2. 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后,志愿者必须遵守《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按团中央和福建师范大学相关规定和统一部署,参加校团委组织的为期一学年的岗前培训。2020年7月15日—8月10日期间,务必按时到服务地报到并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如有调整,严格依调整后时间参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和参加培训的,需向校团委办理请假手续,并上报全国项目办未经请假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支教期间,支教团成员必须遵守全国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学校和福建师范大学的各项规定,服从相关单位的管理。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团纪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4. 正式确认入选资格的学生如若因个人过失放弃支教资格及支教后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取消下一学年该学生学院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资格。

    、保障机制

    1. 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

    2.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3. 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确保在服务省集中培训前三天生效;县级项目办要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六、咨询联络

    谢静杨(老师),22867317;

    林敏婕(学生),18659339166

    玲(学生),18975042536。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附件1.docx

          2.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信息汇总表附件2.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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