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青广36期•头版】天天都是3•15 我的权益我维护
发布时间:2010-03-30 浏览次数: 26

天天都是3·15   我的权益我维护

 “你不知道小瞳同学还是未成年人吗?在她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诱使她花钱上您设置的课程,这不算是欺骗吗?”“呃,这是老师的过失。”“现在不追究是谁的错,我们只想快些解决这件事。”“你看这样行吗……”

这是在福州市区某口才培训机构上演的一幕。我校小瞳(化名)同学被该机构骗签了课程合同,在校法援中心的帮助下,经理终于答应退还小瞳课程押金。

小瞳说,她感谢学长的帮助。刚进校园,这位外地女生第一次尝试如何维权。

 

尴尬:耳熟能详的两个命题

又是一年3·15。关于维权,中学政治课本里有两个命题早已耳熟能详。一个是“要敢于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另一个是“如果不维权,会助长不法分子嚣张气焰。”

 大学生大多都知道“要维权”,但这两个命题却在实际中屡遭尴尬。法学院08级谢艺萍同学对此评价道:“伴随着假货充斥市场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人们对此已司空见惯,逐渐麻木。”

在调查中,许多同学的回答不约而同:“要不要维权,这要由问题的大小来决定。”“商品过期,换一下就行了,何必苦苦相逼?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我校从事民法教学的郑丽清老师也表示,就她接触到的情况而言,学生维权的反应似乎不是非常及时。那么,一边是所谓维权意识的具备,另一边却是维权无作为。处于矛盾中的学生维权,究竟困境何在?

 

困境:小事不维权,成本是关键?

“如果是花了上百块钱买了假货,那当然要找商家要求退货了!”文学院王同学认为,只有维权本身有价值,才值得付出行动。教育学院的小楠则疑问,买一个东西才多久,维权周期又要多久,这是否划算?

老师对同学的做法表示理解,“深层原因还在于没有完整配套的维权体系。”正因如此只有相对大型的商品才会得到维权关注。

但有论者称,就是因为大众对自己小权益的放弃,才致使现代市场“千疮百孔”。“维护消费权益应该人人参与,没有遇上则已,一旦遇上,就必须果断维护。”法学院09级谢惠芳同学认为,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心态,其实是对自己权益的一种不尊重,“这种情况需要大家积极去改变。”

对于更多同学而言,这种“改变”亟需一个维权平台,“既不会感到拘束、压力,同时也值得信赖、维权较快。”

 

维权:学生可找学生帮忙

“我并不是很了解校园内的维权机构和组织,”海外教育学院08级的陈同学坦言,“不过我知道在校外可以通过消协或工商局得到帮助,但似乎离我们较远。”

陈同学的话很有普遍性。事实上,校园内也早有学生维权组织,但过去在宣传上似乎显得“低调”。

郑丽清老师推荐了法援中心,即(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18960878173是师大法援热线,每天都有值班学生,同学们有什么问题都可前去咨询。”法援负责人董瑶池说。

另一个维权机构则是学生服务站。在共青团广场(B6楼下),每晚6点到8点半,该站权益中心都在接收投诉案例,迄今为止已接到投诉百余件。“每件案例都有专门同学记录,并会联合后勤集团商贸中心等部门来为学生自己维权。”服务站负责人之一的徐晓强说。另据悉,该站还将于47举行敦聘仪式,与福州的法学专家、工商局人士建立长期联系。

 

 

青年通讯社 记者/卢义杰 陈锦华

供图/校学生 林盛楠

                                        《青年广场》36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