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3名同学获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02-19浏览次数:550

      1月17日,由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学生联合会联合主办的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结果揭晓。我校文学院施宣宣同学、经济学院苏丽惠同学、传播学院杨龑同学荣获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最高奖项“创业之星标兵”称号,每人获得10万元创业扶持资助金。此外,我校叶灯烽等12名同学获得提名奖,每人获得2万元创业扶持资助金。我校获得“优秀组织奖”。

 本届活动从全省280个初审合格的项目中评选产生“创业之星标兵”7名,“创业之星”16名,“创业之星提名奖”94名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