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简报第1期 |
发布时间:2017-07-21 | 浏览次数: 383 |
编者按:为响应省河长办和团省委、省学联“保护母亲河,有我河小禹”的号召,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组建“雏廌筑梦”暑期三下乡重点实践队,于7月5日至8日走访了三明市清流县6个镇、巡查了约20公里的河道、5个协助河道清洁的专业机构、做了上百份严谨的问卷调查,希望为福建省河长制制度的完善作出贡献。
雏廌助力,筑梦清流
——记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雏廌筑梦”社会实践队
2017年7月5日至8日,由专业教师和学院团委师生组成的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雏廌筑梦”暑期三下乡实践队抵达三明清流县,开展针对清流县河长制开展情况的调研和志愿服务。
对话河长,筑梦清流
7月5日,实践队来到了清流县县河长办,与清流县县河长办、水利局、环保局等各部门的负责人员就清流县河长制开展情况做了深刻的交谈。在座谈会上,县河长办谢荣响主任先后介绍了各重要河流、河流巡查情况、主要污染源及分布、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工作方向,队员们在认真听谢主任讲述的同时也不断地记录清流县河长制实行的详情,那PPT上一张张治理前后河流的对比图,让队员们真切感受到了河长制给当地带来的惊人变化。会议结束之后,谢主任表示,希望实践队可以在实践活动结束之后为清流县的河长制实行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次会议,让实践队队员们对清流县河长制实行的有了初步的了解,也对后续的实地调查有了更多的准备。
考察河道,践行实践
7月6日,实践队在河长办领导和团县委相关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首先来到了东莹化工厂。在处理生产污水极有代表性的东莹化工厂,实践队员近距离参观了厂内自行设计和建立的污水处理系统,并了解到企业在环保生产方面所需要的成本和投入情况。队员们感受到,只有把社会价值与社会责任相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可以发挥强大的环保功能。随后,实践队来到清泉特种水产养殖场,第一次感受到当地的冷泉资源对养殖业和当地环保的巨大意义。
当天下午,实践队还分别来到李家长灌村、灵地镇尤坊甲村等水保项目的现场,观察河流治理后的成效。实践队了解到,河段长们采取了水岸共治、组织中小学生环保小分队、建立流域河道上下游补偿机制等方法,帮助河水的治理取得了喜人的成果。环保观念的深入,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它需要我们一代代人的努力。在清龙生态兰花基地,利用山中清泉浇灌石斛与兰花的生产做法也让实践队对环保生产的概念有了更深了解。“好山有好水,好水养一方人家”,是实践队员们最大的感受。企业家们和队员们都相信,合理利用当地的山水资源,以环保为底线,就能够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最后,实践队来到了作为“后卫”的清流县污水治理厂。在这里,生物科技处理污水的方法让队员们感受到了科技的力量,相信随着科技地不断发展,我们生活中的污水排放量将会越来越少。
一天的实地考察,队员们成功将对清流县河长制开展情况的理论初印象转化为感性的真实体验。
入户宣传,调研考察
7月7日,实践队坐船开展了对龙津段河流的巡查。及时将河长制开展的成果、正在进行的工作以及发现的污染段发送到团省委“河小禹”APP上。下午,实践队来到赖坊古民居与九龙溪沿河开展了入户宣传和问卷调查。队员们将自行设计的河长制宣传单发给市民,并开展一对一的解释和访谈。在宣传中,有更多的市民了解了才开始不到半年的河长制,在访谈中,队员们也收获许多关于如何更好地促进河长制工作的启发。实践队和清流县河长办公室又开展了一次座谈,将大家的所见所闻和心得建议反馈给河长办公室。而这些还未停止,作为清流县河长制的公益志愿服务队,在回校后,队员们还会将收集到的资料,以“河小禹”的卡通形象制作一篇公益广告,帮助清流县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河长制。
【心得体会】
三天的暑期社会实践,队员们学到了很多。此次社会实践调研的课题是今年刚刚推行的河长制,极具代表性。刚刚实行的河长制在今后将会逐渐走入每家每户、走进每个人的心中,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改进许多。实践队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更好地实现这一目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回顾本次实践活动,实践队在实地考察时,每天行万步,并且时刻带着专业性思维与新时代青年的思维去看待问题,遇到疑惑的问题便咨询带队的领导。在实地考察过程中,队员们不仅将平常课堂上的所学运用到了实际当中,还见识到了许多课堂上见不到的东西、了解到了许多课堂无法得知的知识。在每天的晚上,队员们都要开一次总结会,将自己的所看所想互相交流,并将自己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形成科学的调研报告。在实践的最后,当队员们将自己的想法与县河长办交流并得到肯定时,所有的人都觉得,这几天的辛苦调研是值得的。暑期社会实践是给我们大学生提供了一次接触社会、展示自我的平台,我们不会就此停下,必将继续为河长制的实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祖国的大好河山增添一份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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