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12年我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7浏览次数:151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闽委教宣〔201244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评选2012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50号),决定在全省高校征集、评选2012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并择优推荐上报教育部参加2012年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高校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1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1年以来新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过程中,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突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举措与实践。

3. 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

4. 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5.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校园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方法和经验。

6.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已获得全国、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请登录教育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2012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2.本科高校最多报2项,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限报1项。各高校党委要把好政治关,注意把握申报成果的政治倾向和思想导向。

  3.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2012910,请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ygwxcb476@163.comn(大小不超过8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校2012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件一式10份寄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联系人:修德茂,电话:0591-87091476。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要求

  1.报送的材料包括:《2012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3000字左右的申报成果说明材料(包括申报成果的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能够充分展现申报成果的电子照片3-5张。

  2. 封面要求:封面左上方横排书写“福建省高校2012年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字体为仿宋三号,加粗; 封面正下方分两行书写“申报学校全称及年度月份”, 字体为仿宋三号;封面的标题、颜色、风格由各高校自行设计,要求用铜板纸彩色印刷。

3. 材料次序及要求:

    1)第一页:材料目录;

       2)第二页:《2012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需签署学校党委意见,并加盖公章。内容提要要求简明扼要、逻辑性强、突出特色,字数在300字左右;

3)申报成果说明材料:要求尽量图文并茂,字数3000字左右;

上述材料请按照顺序排列,统一进行中缝装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奖项及评选程序

本次将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项。由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对获奖优秀成果颁发证书。

  附件:2012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2720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24印发

 

 

 

附件:2012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