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十佳校媒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9浏览次数:498
 团师委〔20158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十佳校媒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团学宣传工作,加强基层学院记者团的建设,使团学宣传工作在报道校园事件、宣传校园人物、传播正能量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十佳校媒评比活动”,相关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青年通讯社

    二、评选项目:

()十佳学院记者团

1.参赛要求:原则上所有学院记者团参加。请各学院记者团按要求填写《十佳学院记者团报名表》(附件1),以及记者团的建设情况、工作成果的汇报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另附一份特色宣传媒体工作汇报材料,字数在800字左右。(各记者团任选一种宣传媒体参加评比,对象为院刊、电子杂志、微博、微信、认证空间等。)

2.评比方式:

1)初选:411

根据各学院上交材料及日常信息报送分数进行评比,日常信息报送分数占40%,记者团代表互评材料分数占20;校团委宣传部组织成立评审团评定分数占20%,并对特色宣传媒体20%分数进行评定。经综合评分,分数排前的15个记者团进入决赛展示。

(2)实训考核阶段。412日—22

    进入决赛的15个记者团将接受校团委安排的实训考核。实训考核的分数将占决赛的30%。实训考核项目在初选后公布。

3)决赛:425

    进入决赛的记者团,现场可运用ppt、视频等方式进行组织风采和工作展示,每队限时5分钟。决赛分数综合初选分数的40%、实训考核的30%以及现场评委分数的30%评定,按照分数高低,评出十佳学院记者团。

(二)十佳团学宣传图片

1.参赛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参赛要求:照片体现团学工作主题和特色,要能真实反映活动开展的细节,合影照片一般不列入参评范围。上报作品可选取一张照片或一组照片(总数不超过10张),统一选用JPG格式,分辨率在500万像素以上,大小在2M以上,并注明拍摄的活动名称、时间与地点。照片要有主题命名,并配有简短的文字描述。

(三)十佳团学宣传个人

1.申报对象:全体在校生,且从事团学宣传工作6个月以上。

    2.申报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对团学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在校级以上媒体上公开发表过团学宣传文章者。学院记者团和学生组织各推荐一位,进行参选。

 三、报名方式:

    1.各学院记者团、校级组织分别负责汇总本组织的报名材料,所有项目的报名材料汇总于同一个文件夹后进行打包,并以“组织名+十佳校园传媒评比材料”命名,于48日前发送至fjsdqts@163.com。
    2.上述评比项目中,所有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请于48日(周三)14:3021:00交至旗山校区榕苑6架空层的校青年通讯社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刘晓晖老师,电话:22867310

               尹江然同学,电话:18649754290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十佳学院记者团报名表.doc

     2.福建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十佳团学宣传个人报名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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