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9浏览次数:1502

团师委〔20157

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社团组织:

    为促进高水平学生社团建设,鼓励和扶持学生社团发展,表彰为活跃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社团与社团干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5年3月-4月

二、评选对象: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干部

三、评选类别

    1.十佳学生社团

    2.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生社团

1.参评社团必须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社团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精神,符合“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个月公开一次社团会费使用明细。

   (6)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3.社团主要负责人在本学年违反校规校纪、社联规章制度者将被撤销评优资格。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主要干部和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干部。 

    2.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挂科现象。

3.在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社团精神风貌好、活动影响广、工作成绩突出。

4.认真完成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报批及时。

5.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竭诚服务社团成员,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一)十佳学生社团

1.材料填写

   1)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根据本学年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1-2个优秀社团参评,并提交相关材料。各校级学生社团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参评,并提交相关材料。

   2《福建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并认真填写。

   (3)请附上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社团活动、会员风采、社会影响等方面。同时可附社团章程、会员名单、社团活动照片5张(或视频材料)等。

   (4)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2.评选程序

   (1)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结合所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社团综合考评分数,推选若干个校级优秀学生社团进入初赛环节。

   (2)初赛: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主要包括校团委老师、校社联主席团、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负责人以及学生社团负责人等。由评审团根据材料进行评议,推选出校院各六个社团,总计十二个社团进入社团风采展示环节。
   3社团风采展示环节评出十佳学生社团。评选依据,如下:

    校级:年终考核占20%,申报材料占10%,校园影响力调查占15%,会员满意度调查15%,社团风采展占30%,大众评委投票占10%。

    院级:申报材料占30%,校园影响力调查占15%,会员满意度调查15%,社团风采展占30%,大众评委投票占10%。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材料填写

   (1)由学院或社团组织推选的参评的同学,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学院团委初审后,报校团委审批。

   (2)申报表一式两份。

    2.评选程序

   (1)优秀社团干部不得超过学生数的1%(校社联推荐参评社团干部,不占学院名额)。

   (2)各校级社团分别推荐2名优秀干部,由校社联进行审核。

   (3)各学院拟推荐的优秀社团干部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天;校级拟推荐的名单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部负责人负责汇总本学院参评的社团以及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审批表,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情况汇总表》

    2.各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负责本社团的参评材料汇总。

    3.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1日(周三)14:30—21:00报送至旗山校区社团之家三楼校社联办公室或仓山校区高区学生文体活动中心校社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于4月1日(周三)21:00之前发送至邮箱:fjnusl@126.com

六、表彰办法

校团委将正式发文表彰获评的社团与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刘晓晖老师,22867310;

                     陈宗慧同学,15880101416。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doc    

          2.福建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doc

          3.福建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