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五届校园辩论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9浏览次数:501

团师委〔2015〕9号

关于举办第二十五届校园辩论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育大学校园的思辨精神,增强青年学生的演辩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推进高水平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五届校园辩论赛。相关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青年通讯社

二、活动对象:以学院为单位参赛,队伍由1位领队与8位辩手组成领队为本次活动学院的负责人,可以由辩手兼任。辩手应为我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特别规定:为鼓励研究生参赛。在每场比赛,上场的四位辩手中,最多可有一名研究生参加。为培养新人以及校辩论队组建,在每场比赛,上场的四位辩手中,至少要有一位2014级学生。

三、活动时间:2015年3月—4月。

四、辩题:

初赛辩题:正方:当代社会,寒门可再出贵子。

         反方:当代社会,寒门难再出贵子。

复赛、决赛辩题,在初赛后公布。

   五、赛制:采用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传统赛制(附件1)。

六、赛程:

(一)报名:

有意参赛的学院于3月20日晚上23:00前将填写好的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sdqts@163.com(命名格式:XX学院辩论赛报名表),将纸质版送交至旗山校区榕苑6架空层校青通办公室(晚1921点之间)。

   (二)抽签:

1.请报名参赛的队伍领队于3月21日上午9:30到旗山校区榕苑6架空层青通办公室进行分组抽签。无法到场的领队需请假,并指定一位辩手参加。迟到15分钟以上者,将由组委会代为抽签。

2.若参赛报名队伍为偶数,则按照抽签决定对阵双方及正反立场;若参赛队伍为奇数,则根据报名学院中,上一届校园辩论赛成绩名次最靠前的一支队伍直接晋级复赛,其余队伍按照抽签决定对阵双方及正反立场。

(三)初赛:3月28日 

根据抽签决定的赛程比赛,取评委综合评分前十的队伍进入复赛(若出现两支或多支队伍并列第十,则评委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队伍晋级复赛)。

(四)复赛:4月11日 

进入前十的队伍重新抽签决定对阵双方,取评委综合评分前六的队伍进入决赛(若出现两支或多支队伍并列第六,初赛成绩高者优先晋级;如初赛成绩也相同,则通过评委投票决定晋级队伍)。

(五)决赛:4月19日 

决赛对阵顺序按照复赛成绩高低排列。复赛成绩第一对阵第六,第二对阵第五,第三对阵第四;名次奇数为正方,偶数为反方。根据现场评委打分,决出比赛最终名次。

七、评判

(一)评判办法及依据:

1.评判分团体得分和个人得分两部分。

2.团体得分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为该队的综合表现分。单场分数高者取胜。

3.最佳辩手:综合决赛六支队伍,所有辩手的个人成绩排名最高者为最佳辩手。

 4.优秀辩手:进入决赛六支队伍中,获最佳辩手队伍中的个人成绩第二名;以及另外五支队伍中,队个人成绩最高的辩手,将评为优秀辩手。

八、奖项设置

(一)团队奖:设冠军、亚军、季军、殿军各一支。

(二)个人奖:设最佳辩手一名,优秀辩手名。

九、有关事项

(一)具体赛程更新请关注“福师大小葵”,公众微信号“fjsdtw”。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刘晓晖老师,22867310;  

                   何晓铭同学,18649768565。

(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校青年通讯社。

 

附件:1.第二十五届校园辩论赛单场比赛赛制.doc

      2. 第二十五届校园辩论赛报名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