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师委〔2015〕3号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校园十佳歌手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了进一步浓厚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展示我校学生的青春风采,推进高水平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三届校园十佳歌手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参与对象:全体在校本科生(音乐学院、协和学院声乐表演专业学生及历届校园十佳歌手除外)。
三、时间地点:
比赛分为海选、初赛、复赛、总决赛四个阶段。
1.海选第一轮:
旗山校区:3月28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旗山校区社团之家。
仓山校区:3月29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仓山校区高区学生文体活动中心5楼。
2.海选第二轮:4月1日(周三下午14:00—18:00),地点:旗山校区社团之家。
3.初赛:4月11日,地点:旗山校区青春剧场。
4.复赛:4月25日,地点:仓山校区物光篮球场。
5.总决赛:5月9日,地点:旗山校区共青团广场。
四、报名方式:
1.学院报名(3月10日至3月25日):请到各学院文娱部负责人处报名。
2.网络报名(3月10日至3月27日):请登录校团委网站(http://youth.fjnu.edu.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发至邮箱:fjnusl@126.com(邮件命名格式:学院+姓名+十佳歌手报名)。
3.微信报名(3月13日至3月27日):关注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公众号(fjnusau),点击“十佳报名”进行报名参赛。
4.微博报名(3月10日至3月27日):新浪微博编辑姓名+学院+年级+联系方式,私信@福建师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5.现场报名(3月28、29日):海选当天,可到现场报名参赛。
五、比赛流程:
1.海选第一轮:每人清唱30秒。评委现场投票,选出100名进入海选第二轮。
2.海选第二轮:每人清唱30秒。评委现场打分,选出成绩前60名晋级。
3.初赛:选手按照抽签顺序,每人演唱90秒。依照评委评分高低,分数前30名进入复赛。
4.复赛:选手按照抽签顺序,根据赛制,依次演唱。依照评委评分高低,选出15名选手晋级决赛。
5.总决赛:选手根据比赛规则依次演唱。根据评委现场评分,评选出第十三届校园十佳歌手,并由现场专业评委和大众评委投票决出冠、亚、季军。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可为单人或组合(组合人数不超过五人)。
2.选手选择一种方式报名即可,避免重复报名。
3.各学院报名表统一于3月25日晚上18:30-21:00交至旗山校区社团之家校社联办公室或仓山校区高区文体活动中心校社联办公室。
4.自初赛起,请选手自备伴奏带,并按通知在赛前将伴奏带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如有现场乐器伴奏,请事先与工作人员沟通。
5.参赛歌曲应健康向上、青春励志、传递正能量。
七、奖项设置
校园十佳歌手(含冠、亚、季军)、“最具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潜力奖”,并颁发相应证书。
八、有关事项
1.本活动解释权归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2.未尽事宜,请联系:方 珏,电话:18650746016;
陈冠聪,电话:18650494018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