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你委《关于召开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
一、同意你们于2014年5月下旬召开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并同意大会的主要任务和主要议程。
二、原则同意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三、原则同意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二届委员会产生办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二届委员会设委员25名,常委11名,其中书记1名。选举结果请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此复。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