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浓郁校园文化氛围,增强青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思辨能力,提升知识底蕴及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四届校园辩论赛。相关事项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青年通讯社
二、活动对象
以学院为单位参赛,队伍由1位领队与8位辩手组成,领队为本次活动学院的负责人,可以由辩手兼任。辩手应为我校在读本、专科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4年3月—4月。
四、辩题
正方:青年发展的动力是梦想高于责任
反方:青年发展的动力是责任高于梦想
五、赛制
采用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传统赛制(附件1)。
六、赛程
(一)报名:
请各学院填写报名表格(附件2),于3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ngniantongxunshe@163.com(命名格式:XX学院辩论赛报名表)。
(二)抽签:
1.请各院领队于
2.若参赛报名队伍为偶数,则按照抽签决定对阵双方及正反立场;若参赛队伍为奇数,则上一届校园辩论赛冠军队伍直接晋级复赛,其余队伍按照抽签决定对阵双方及正反立场。
(二)初赛:
根据抽签决定的赛程比赛,取评委综合评分前十的队伍进入复赛(若出现两支或多支队伍并列第十,则五位评委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队伍晋级复赛)。
(三)复赛:
进入前十的队伍重新抽签决定对阵双方,取评委综合评分前六的队伍进入决赛(若出现两支或多支队伍并列第六,初赛成绩高者优先晋级;如初赛成绩也相同,则通过评委投票决定晋级队伍)。
(四)决赛:
决赛对阵顺序按照复赛成绩高低排列。复赛成绩第一对阵第六,第二对阵第五,第三对阵第四;名次奇数为正方,偶数为反方。根据现场评委打分,决出比赛最终名次。
七、评判
(一)每场比赛由5名评委组成评判团。
(二)评判办法及依据:
1.评判分团体得分和个人得分两部分。
2.团体得分由5个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为该队的综合表现分。单场分数高者取胜。
3.最佳辩手:综合复赛十支队伍,所有辩手的个人成绩排名最高者为最佳辩手。
4.优秀辩手:
(1)获最佳辩手队伍除外的其他九支队伍中,每队个人成绩最优的辩手为优秀辩手。
(2)根据复赛所有辩手的个人成绩排名,除去已确定的最佳辩手以及九位优秀辩手外,排名最靠前者为优秀辩手。
八、奖项设置
(一)团队奖:设冠军、亚军、季军、殿军各一支。
(二)个人奖:设最佳辩手一名,优秀辩手十名。
九、有关事项
(一)具体赛程更新请关注“福师大小葵”,公众微信号“fjsdxk”。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刘晓晖老师:22867310;
李 昉同学:18659174117。
(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校青年通讯社。
附件:1.校园辩论赛赛制
2.参赛报名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