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四届校园辩论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8浏览次数:855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浓郁校园文化氛围,增强青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思辨能力,提升知识底蕴及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四届校园辩论赛。相关事项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青年通讯社

二、活动对象

以学院为单位参赛,队伍由1位领队与8位辩手组成,领队为本次活动学院的负责人,可以由辩手兼任。辩手应为我校在读本、专科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43月—4月。

四、辩题

正方:青年发展的动力是梦想高于责任

反方:青年发展的动力是责任高于梦想

五、赛制

    采用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传统赛制(附件1)。

六、赛程

   (一)报名:

请各学院填写报名表格(附件2),于3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ngniantongxunshe@163.com(命名格式:XX学院辩论赛报名表)。

   (二)抽签:

    1.请各院领队于323上午9:30到旗山校区榕苑6架空层青通办公室进行领队会议以及分组抽签。各院领队参加分组抽签,无法到场需请假,并指定一位辩手参加。迟到30分钟以上者,将由组委会代为抽取。

2.若参赛报名队伍为偶数,则按照抽签决定对阵双方及正反立场;若参赛队伍为奇数,则上一届校园辩论赛冠军队伍直接晋级复赛,其余队伍按照抽签决定对阵双方及正反立场。

   (二)初赛:330

    根据抽签决定的赛程比赛,取评委综合评分前十的队伍进入复赛(若出现两支或多支队伍并列第十,则五位评委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队伍晋级复赛)。

   (三)复赛:412

进入前十的队伍重新抽签决定对阵双方,取评委综合评分前六的队伍进入决赛(若出现两支或多支队伍并列第六,初赛成绩高者优先晋级;如初赛成绩也相同,则通过评委投票决定晋级队伍)。

   (四)决赛:419

决赛对阵顺序按照复赛成绩高低排列。复赛成绩第一对阵第六,第二对阵第五,第三对阵第四;名次奇数为正方,偶数为反方。根据现场评委打分,决出比赛最终名次。

七、评判

   (一)每场比赛由5名评委组成评判团。

   (二)评判办法及依据:

1.评判分团体得分和个人得分两部分。

2.团体得分5个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为该队的综合表现分。单场分数高者取胜。

3.最佳辩手:综合复赛十支队伍,所有辩手的个人成绩排名最高者为最佳辩手。

4.优秀辩手:

   1)获最佳辩手队伍除外的其他九支队伍中,每队个人成绩最优的辩手为优秀辩手。

   2)根据复赛所有辩手的个人成绩排名,除去已确定的最佳辩手以及九位优秀辩手外,排名最靠前者为优秀辩手。

    八、奖项设置

   (一)团队奖:设冠军、亚军、季军、殿军各一支。

   (二)个人奖:设最佳辩手一名,优秀辩手十名。

九、有关事项

   (一)具体赛程更新请关注“福师大小葵”,公众微信号“fjsdxk”。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刘晓晖老师:22867310 

                           昉同学:18659174117

   (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校青年通讯社。

   

    附件:1.校园辩论赛赛制

          2.参赛报名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317    

附件9.doc